财产全体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1:55:58 156 人看过

何为财产?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财产全体范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款的规定,财产全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诉讼请求的数额基本相同。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或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和程序
    (一)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
    2023-03-03
    283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什么叫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适用条件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紧急情况下提起;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3、以后提起的诉讼必须是付款诉讼;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2、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诉讼中需要对有争议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提起诉讼;2、未来生效判决因主观或客观因素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3、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在作出生效判决前;4、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书面申请;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
    2023-08-08
    371人看过
  • 保险赔付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赔偿的具体范围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另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财产损失立案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通过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023-07-08
    487人看过
  • 诉前保全可以保全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1)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2)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一、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哪些资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各一份;(2)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休资格的证明资料;(3)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同书、欠据;(4)证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5)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用房屋或国有土地担保的,必须提交产权证及房产登记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产和土地不能担保);用现金担保,必须提交存期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折或存单(存折或存单由本院暂为保管);上述材料必
    2023-03-29
    140人看过
  • 个体经营范围大全
    个体经营范围是指经批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近的其他业务;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销代购、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1、凡属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个体工商业、以及个体经营的其他行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其合法权益和利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个体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依法纳税交费,遵守物价纪律和职业道德,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3、个体经营者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合法收入,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无偿占有。经过批准使用的厂房、店铺、场地以及其他经营设施,除按城镇建设规划必须拆迁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拆迁和破坏。4、个体经营者按国家
    2023-06-12
    237人看过
  •  没收受贿罪中财产的具体范围
    没收财产是指政府或其他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进行强制收归国有。没收只能是没收犯罪分子所有的财产,涉及与他人财产共有的,应当考虑其份额。然后进行没收程序。此外,在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不属于犯罪分子的财产,特别是涉及其亲属和亲属的财产。在没收财产时,需要考虑相关公司和合伙人的一些材料,这些相关财产不能没收。当然,没收财产只有在法院有效判决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没收财产是指政府或其他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进行强制收归国有。没收只能是没收犯罪分子所有的财产,涉及与他人财产共有的,应当考虑其份额。然后进行没收程序。此外,在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不属于犯罪分子的财产,特别是涉及其亲属和亲属的财产,如涉及相关公司和合伙人的一些材料,这些相关财产不能没收。当然,没收财产只有在法院有效判决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没 收 程 序 规 定 : 如 何 进
    2023-09-02
    432人看过
  • 民法典的集体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集体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二、侵吞集体的财产怎么处置对集体财产进行侵吞的,是属于贪污的行为,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2023-04-13
    470人看过
  • 期货交易中可供保全的财产范围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当事人的财产,人民法院依照权利人的申请就可以做出相应的保全裁定。但是,在期货交易中,可供保全的财产范围比较广泛,人民法院的保全措施却受到种种的制约和限制。这里所要研究的就是哪些财产包括保证金可成为保全的范围。(一)对客户交易保证金的保全问题当期货公司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小于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余额,也就是出现相应的差额时,客户的正常出金要求无法得到实现,客户通常会采取买卖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方式,占用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客户没有持仓或者持仓量很小,当保证金出现负数时说明客户的保证金被期货公司的其他客户占用了,这样就会导致客户的保证金反映为负数,或者即使持仓盈利也没有办法体现出保证金的盈利余额成为现实。根据条例规定,期货公司不得对客户进行混码交易,因此在对应客户编码下的持仓合约所占用保证金的所有权属于该客户。但是对客户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
    2023-05-02
    449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涵盖范围是什么内容
    一、财产保全的涵盖范围是什么内容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银行存款,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范围之内,不应超出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当。二、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有哪些要求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解除的情形有:1.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2.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3.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4.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5.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6.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
    2023-11-16
    434人看过
  • 可抵押财产的范围以及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
    一、可抵押财产与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可抵押财产得范围如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如下: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财产可以转让吗抵押财产可以转让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
    2023-08-23
    318人看过
  •  请求范围:财产保全相关问题
    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平衡两个方面的需求:确保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益得到实现,同时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限于请求的范围,指保全的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请求保全的数额基本相等。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我们需要平衡两个方面的需求:确保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益得到实现,同时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限于请求的范围,指保全的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请求保全的数额基本相等。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 财 产 保 全 范 围 怎 么 确 定 ?财产保全范围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时所确定的范围。确定财产保全范围的法律依据
    2023-09-06
    125人看过
  • 保全财产有哪些范围与措施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
    2023-02-28
    442人看过
  • 同居析产的财产范围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因此,同居析产的财产范围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
    2023-04-02
    493人看过
  • 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可以吗
    一、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可以吗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限于请求的范围,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对某项具体财物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物品。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
    2023-05-23
    27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
    • 适用范围:财产保全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目标的物处置判决生效后执行的财产,防止争议扩大,保障有效的判决执行。但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对当事人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存款,超过申请人的请求范围,限制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相关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
    • 法院财产保全范围及保全的财产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3
      诉讼保全的财产有以下特点: 1、具有经济利益,比如没有经济利益的纯义务,没有保全的价值 2、可实现性,即必须可以转化为其所有人的合法利益,非法所得或违禁品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不具有诉讼保全的意义 3、可转让性,不能在主体之间进行让与的财产不得保全,如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继承权,又如从附于主权利的从权利(担保物权),这是针对法院财产保全范围得出来的特点。
    • 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被财产保全的范围怎么界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9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保全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诉讼请求的数额基本相等。“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如果是抵押物、留置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抵押人、留置人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