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鉴定意见会补证吗,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5:30:15 237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鉴定意见会补证吗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人民法院发现鉴定意见需要补查补证的,会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七条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第二百九十七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一)客观性:

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二)相关性:

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三)合法性:

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鉴定意见需要补查补证的,法院要通知检察院,由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刑事诉讼鉴定意见会补证吗,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鉴定意见告知期限
    一、刑事诉讼法鉴定意见告知期限刑事诉讼法鉴定意见告知期限是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根据有关规定,侦查人员经审查,发现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等应当重新鉴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二、鉴定意见属于什么证据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针对案件中涉及的的专门性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鉴定人对自己出具的鉴定意见采取的是个人负责制。鉴定意见是一种在事发后形成的书面的东西,属于言词证据。由此可以总结出鉴定意见的特点:鉴定意见是在案件发生之后产生的。鉴定意见是鉴定人
    2023-06-15
    421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做到宽严相济。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这是批准逮捕的条件。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则是逮捕的首要条件,而原刑法中对这一首要条件的规定则是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一首要条件的变化,说明新刑诉法较原刑诉法放宽了逮捕的条件,而在实践中,有些上级部门对逮捕案件的要求掌握得过于严格,且又不合理地要求控制不捕率,使得基层院不得不对批捕案件从严掌握,造成了往往以起诉环节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来作为审查逮捕证据标准的不良倾向,这与刑诉法从宽掌握逮捕条件的立法愿意相矛盾。那么,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应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呢?笔者认为既不能失之于宽,在案件上审查不细,也不能失之于严,按起诉证据标准来审查批捕证据标准来审查批捕证据,要
    2023-06-11
    6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一般有哪些证据,刑事证据需要具备什么特征
    简单地说,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下列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
    2023-04-21
    322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认定 刑事诉讼
    电子证据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处置的一种证据。电子证据的主要形式有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四种:1、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短信等通信信息;3、网络用户的各种注册、身份信息;4、文档、图片、音视频等电子文件。用电子设备记录的证人证言等不属于电子证据。一、离婚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吗离婚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1、手机短信。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已经逐渐得到了认可。在离婚案件中,短信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2、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但在实际诉讼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电子邮件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3、msn、qq聊天记录。网络聊天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沟通方式,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沟通方式主要有两种;4、录音录像。在离婚案
    2023-03-06
    4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刑事诉讼中证据如何采信
    一、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一)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二)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三)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四)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五)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六)鉴定结论。指人民法
    2023-02-20
    44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
    有以下几点性质特征:1、不同性特征。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纯的民事诉讼存在不同性。在当事人的范围上,附带民事诉讼只规定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不包括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在赔偿范围上,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直接侵害财产的,也不在赔偿范围。另外,在诉讼程序的适用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的程序,与单纯民事诉讼的程序有所不同。2、刑事优先的特征。在适用法律上,刑事法律有规定的,适用刑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关民事法律。刑事法律与民事法律冲突的,适用刑事法律。在审判程序上,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必须保证刑事案件正常及时审结,不能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影响刑事案件的审判。不宜使附带民事诉讼过于复杂化,而难以解决争议。3、公正与效率的特征。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充分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权利,要使刑事诉讼的进行能够促进赔偿问题的解决。如提出赔偿与刑罚的关系,把刑事被告
    2023-06-25
    18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与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冲突的情形
    1.两者存在矛盾。即一方证据证明行为人行为构成犯罪,而另一方证据则证明不构成犯罪。2.两者存在排斥。互相排斥的情形常出现在涉及财产的侵害案中,两种证据的排斥产生在财产损害的金额上。如王某盗窃了周某家的一台电视机。法庭上公诉人根据物价部门的价格鉴定认定盗窃金额为9600元,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根据该电视机购买时为1.6万多元、使用不满两年以及销售公司的估价报告,认为被盗电视机仍值1.2万元。这两方面的证据不影响案件的定性,但不同的价格认定将直接影响对被告人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该地区的有关规定,盗窃金额为9600元为盗窃数额较大,被告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金额为1.2万元则为盗窃数额巨大,被告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两者出现差异。在某强奸案中,公诉方证据表明,曾某对幼女李某(5岁)实施了奸淫(性器官接触),但没有证据表明李某处女膜破裂。而
    2023-06-11
    46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有证据交换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事诉讼有证据交换吗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着证据交换制度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公诉方与辩护律师都应当向法庭展示相关实物证据,赋予被告人鉴别真伪的权利。关于未能出席庭审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词记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以及现场勘查的记录和其他具备证明效力的文书材料,应当在庭上予以宣读。同时,审判官也需认真倾听来自公诉方、当事人及辩护员、诉讼代理人的观点陈述。”在人民法院进行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将被要求针对提供的证据展开质证环节,从而实现证据交换的程序性操作。《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二、被告举证期未提交证据当庭还能再提吗通常情况下,这类证据并未被允许在
    2024-03-24
    33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证据的区别
    1.收集证据的主体不同。按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收集公诉刑事案件证据的机关是国家侦查机关,侦查机关要全面收集证据,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收集证据;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则只是民事诉讼原告及其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2.收集证据的目的不同。刑事诉讼证据目的是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是法庭给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而民事诉讼证据是围绕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证明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以便通过确认这些损害而从被告处获得赔偿的目的。3.证人作证的态度不同。对国家机关收集证据,证人一般能严肃对待,所反映的情况真实性较高;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除了法院通知证人当庭作证外,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收集证据时,证人可能受其要求、利诱、威胁、恐吓等原因,所作证词的真实性就打了折扣。4.收集证据的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不同。侦查机关侦查人员一般都经过专业学习或培训对法律的理解比较准确和全面,而原
    2023-06-11
    33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鉴定意见几日内送达
    1、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鉴定意见应当在几日内送达,但实际情况中一般三日内会送达。鉴定是刑事诉讼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方便审理定罪由司法鉴定机构对物证或者人员精神、身体情况等进行的专门判断。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一、送达方式有几种适用情形1、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
    2023-06-21
    492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规则,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规则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我国现行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而是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法官职权运用。在这里姑且不论法官积极运用职权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这对矛盾统一体的利弊,至少现有立法已经明确了收集调取证据既是审判机关的权力,也是审判机关的义务。这与当事人中心诉讼模式下法官居中裁判、不负有收集证据义务的原则完全不同,也是学术界争议颇多的规则之一。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最高法
    2023-04-22
    456人看过
  •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特征
    1、辩护人参加诉讼、进行辩护的权利源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2、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辩护职能的承担主体,在刑事诉讼中与控方主张相对立;3、辩护人参加诉讼的宗旨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4、辩护人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不附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参与人。一、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是一定诉讼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可以影响一定人的诉讼关系,对一不定式诉讼程序的产生、发展和结局能起决定性的影响或作用的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是诉讼主体。一、辩护人不是完全的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目的、承担诉讼基本职能、履行法定义务(职责),并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国家机关和主要诉讼参与人。在我国,辩护人不是诉讼主体,理由
    2023-04-03
    321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言可以当证据吗
    一、刑事诉讼证言可以当证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人证言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但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二、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哪些1、书证、物证书证:思想和内容。物证:物质属性和外部特征。2、证人证言形成过程:感知--记忆--表述形式:口头、书面、音像资料。3、被害人陈述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分析判断、诉讼请求。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供述:有罪、罪重;辩解:无罪、罪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仅有共犯的口供,也不能定案。孤证不能定案。5、鉴定意见对象:专门性事实问题。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主体:办案人员。勘验对象:现场、物品、尸体;检查对象:人身。方式: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等。7、视听资料、电子
    2023-06-06
    359人看过
  • 证据的分类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一、实物证据的特点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
    2023-03-14
    381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材料和痕迹。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事实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例... 更多>

    #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鉴定意见属于刑事诉讼证据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4
      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证据种类。
    • 刑事诉讼中的质证意见怎么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辩护律师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角度对指控证据提出质疑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 2022年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9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所谓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证据材料最终被采信为证据的要经过两个阶段。首先,必须看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不能考虑采用为证据。其次,对于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还应
    • 行政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相同的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4
      行政诉讼的证据没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