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9:43:57 256 人看过

1、行政诉讼的本质和特点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审查和监督,这是有限的审查,这是有限的监督。一般来说,法院主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其合理性。因此,律师在代理行政案件时,首先要明确诉讼的目的和后果:在许多情况下,行政诉讼不能像民事诉讼一样一劳永逸。比如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撤销后可以重新做出。法院只审查和裁决已经做出的行政行为,有时不约束行政机关未来的行为,不能代替行政机关做出决定,尤其是行政许可领域。最后,行政机关必须决定是否颁发许可证,并实际颁发许可证。2、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是法定的,目前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撤销诉讼;确认诉讼;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变更诉讼;赔偿诉讼。律师在代理行政案件时,应当正确提出诉讼请求。如何提出超出法院职权范围的诉讼请求注定被驳回。例如,在一些诉讼中,当事人要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这种诉讼请求是无效的,因为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判断是否有许可证。与此同时,诉讼请求相互矛盾。比如在拆迁纠纷中,很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包括:撤销非法拆迁决定;给予更高的拆迁补偿。这两个请求是矛盾的,因为第一个请求的前提是拆迁违法,第二个请求的前提是拆迁合法。应该注意这些问题,可以有效避免技术原因而败诉。同时,鉴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诉讼的目的是特定的,也许诉讼本身并不能直接满足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因此,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律师应与客户签订《诉讼目的确认书》,明确当事人委托事项的真实意图,避免今后双方之间的纠纷和纠纷。

行政诉讼到底能胜诉吗

行政诉讼有可能胜诉。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人不得干预法院审理。因此行政诉讼有可能胜诉。

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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