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孕妇流产赔偿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4 20:25:10 169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中孕妇流产赔偿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二、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赔偿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需要按照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赔偿,并且划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还包括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的相关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孕妇遭遇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
    责任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进行划分。形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形成残疾的,还应当补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补偿金。孩子还没有出生,从法律上来讲,不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因而伤者不可以就此建议权力。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应当给予对方必定的精力抚慰金。至于详细的金额,由法官自在裁量决定。孕妇被车撞了流产怎么赔偿孕妇流产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标准和项目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
    2023-07-01
    200人看过
  • 孕妇交通事故顶罪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孕妇顶罪的,孕妇涉嫌包庇罪,肇事者找人定罪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是怎样赔偿交通事故孕妇流产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3-07-25
    1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在司法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侵权类案件时,一般经过司法鉴定构成伤残的,才予以支持当事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虽然一般的流产不能构成重伤,孕妇流产不同于普通的身体伤害,其导致妇女作为准母亲所享有的保护胎儿正常发育和出生的权利受到侵害。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应该充分结合案件的事实综合考虑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个孩子的孕育背后蕴含了父母的大量心血,新生儿的诞生也承载着整个家族的美好期冀,故可以在合理范围内酌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补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交通事故中孕妇流产对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2023-05-06
    395人看过
  • 2024交通事故全责方是孕妇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全责方是孕妇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是孕妇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要依据造成的损失而定,主要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两个方面。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024-04-14
    162人看过
  • 孕妇遭遇交通事故流产,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交通事故孕妇流产赔偿标准是: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没有固定工作的只要有近三年的收入证明,肇事者就需要赔偿;还有孕妇治疗期间的治疗费,以及伙食费(伙食费按照公务员出差标准赔偿)。其他的还有因为实际情况需要的护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及时报警,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一、事故责任一般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二、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
    2023-07-01
    78人看过
  • 焦点放在交通事故孕妇的赔偿问题
    孕妇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视具体伤害而定。但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残疾的,还包括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造成孕妇早产赔偿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造成孕妇早产应当适当考虑给孕妇精神损害赔偿。2、对于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赔偿目前相关立法并没有规定,因为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主体都仍然存有争议。3、尽管如此,在处理具体的案件时,一些法院也支持了受害者的一方,判决要求被告人对其造成孕妇胎儿伤害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赔偿按照现行民事法律的规定,
    2023-07-07
    2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实现交通事故费用的赔偿?
    1.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2.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3.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交通事故后如何索要交通费交通事故后向肇事方索要交通费是合理的,但是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发生车祸肇事方需要支付赔偿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2023-07-03
    380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对孕妇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孕妇的赔偿方式是什么1、发生交通事故对孕妇的赔偿方式,则应当赔偿该孕妇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而且如果车祸导致孕妇早产,孩子出生后死亡的,如果经过司法鉴定证明早产是因为车祸导致的,则责任人还应当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1、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未构成刑
    2023-08-10
    2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是什么?处理交通事故的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是什么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1、事故责任一般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2、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参加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本案的具体赔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孕妇是特殊的群体,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合理的费用和赔偿。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
    2023-05-20
    87人看过
  • 怀孕出了交通事故流产怎么赔偿
    一、怀孕出了交通事故流产怎么赔偿怀孕妇女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流产,其赔偿问题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具体确定。1.受害人应寻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以明确各方责任比例,在此基础上,受害人有权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2.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3.对于因流产导致的精神损害,受害人也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若协商无果,受害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交通事故孕妇流产如何索赔1.针对交通事故中孕妇流产的索赔问题,首要步骤是收集并保留好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等。2.受害人可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请求。索赔项目应全面覆盖因流产产生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在索赔过程中,受害人可通过与责任方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寻求解决
    2024-08-11
    406人看过
  • 孕妇交通事故中受伤胎儿能否获赔
    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如果胎儿并未受到损害,那么仅仅按照孕妇所受损害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胎儿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收到损害,造成流产或是引产,孕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害赔偿责任。一、孕妇打架算群殴嘛孕妇打人当然不算群殴,群殴最起码是两人以上故意殴打他人的,如果孕妇动手打人,就算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动手打人的孕妇进行治安处罚,若把对方打成轻伤,孕妇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孕妇一般都是监外执行二、请师傅上门安装热水器拆的工程中受伤谁的责任请师傅上门安装热水器拆的工程中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主除了承担第三者责任外,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到损害和雇员在执行雇佣活动中第三人致雇工损害,雇主都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2023-06-26
    4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孕妇怎样赔偿标准
    1、孕妇的死亡赔偿金按照法律规定属于60周岁以下人员,其赔偿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乘以20年。2、孕妇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所获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交通事故中,孕妇的胎儿死亡的,没有权利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民事权利自出生时才开始拥有。而胎儿也就是还没有出生,没有出生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利,也就不享有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也就无法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2024-08-16
    1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孕妇精神损失费是多少?
    律师解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赔偿孕妇精神损失费的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结合伤情和精神损失程度而定。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4-05-10
    20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
    除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不认定胎儿为民事主体,也没有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5-03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想了解孕妇流产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0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算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孕妇没有固定的工作,只要她能够开具她最近三年工作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用还是得由车祸肇事者来赔偿一般来说,如果是护工来照料孕妇的话,护理费用一般是赔偿的护工的误工费用,也就是说,补偿的是护工照料孕妇而耽误的工作收入
    • 孕妇交通事故流产保险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7
      交通事故孕妇流产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
    • 2020年交通事故。孕妇流产赔偿多少资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交通事故与流产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孕妇出车祸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7
      1,孕妇发生交通事故,依因事故造成伤害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双方按各自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2,赔偿内容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1)受害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
    • 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2021年,流产后怎么赔偿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但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有多高对赔偿的标准又该如何计算这是读者关心的问题。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