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犯错,应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4:21:21 219 人看过

行政诉讼被告错误需要进行变更为正确的被告后才能进行审理和判决。被告错误变更的规定是: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行政诉讼判决如何去执行

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告诫;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

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9日 0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判决相关文章
  • 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如何诽谤原告?
    我们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不能随意散布他人的谣言。伤害别人,损害他们的名誉。即使配偶的命运已经耗尽,我们也应该明智地处理它。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构事实的行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主要取决于配偶是否真的分手。如果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另一方的人格和名誉,可视为夫妻关系破裂。对责任部门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严惩他人的,是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罪,除前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2023-05-07
    71人看过
  • 在监狱中,民事诉讼被告如何应对诉讼?
    民事诉讼被告在监狱,按正常程序到法院起诉即可。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处理,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会进行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被告联系不到怎么办一、民事诉讼被告联系不到怎么办1、民事诉讼被告联系不到,结果如下:(1)民事起诉联系不上被告的,法院会进行拘传,拒不出庭的视为缺席;(2)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3)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
    2023-07-10
    25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自我称呼
    以被告为称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024-04-23
    48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准备材料
    被告应在法定期间内提供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供证据:1.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对行政主体的职权存在争议的,应该提出有关其职权依据的证据。2.有关行政程序的证据材料。3.有关被诉行政行为认定所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4.自由裁量合理性的证据材料。5.有关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应如何分担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3.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二、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书怎么写?(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
    2023-06-28
    424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如何补充证据
    一、被告在行政诉讼如何补充证据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答辩状算不算证据1、答辩状算证据。答辩状也是当事人为自己一种辩解方式,其内容应该有提出自己所辩解的证据主张。属于一种举证程序。
    2023-05-24
    53人看过
  • 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应该如何回应
    一、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应该如何回应被告人不在民事诉讼中,应是被告在民事诉讼中,其应该如下回应:1.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2.在限期内提交答辩状;3.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4.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起诉开庭被告不到场的处理方法,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普通民事诉讼,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判处被
    2023-07-01
    2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告在监狱如何开庭
    一、行政诉讼被告在监狱如何开庭1.在行政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通常都不会处于监狱羁押的状态。2.行政诉讼的原告通常是因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并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同样,行政诉讼的被告作为行政主体,也不会被监狱羁押。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4.在复议案件中,复议机关的决定将决定被告的身份。(1)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那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将共同成为被告;(2)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将单独成为被告。5.在其他情况下,如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职权变更,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将承担被告的责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被告不会处于监狱状态,也就无需考虑在监狱如何开庭的问题。二、行政诉讼诉讼义务在行
    2024-07-24
    491人看过
  • 如何更换受理被告行政诉讼
    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就是说,如果你完全告错了人,法院会让你改变你而不改变,你会拒绝起诉。但是如果应该有多个被告,但是你只告诉了一个被告,在这个时候,如果你不同意追加被告,他们就是第三人。公证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如何答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被告的答辩应当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作出。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如果决定答辩,应当就原告在起诉状中所主张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并就反驳内容可以提出相关的事实主张以及相关的证据。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需要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8-07
    45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虚假诉讼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中虚假诉讼,事实认定不清,主体错误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中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明文规定只适用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对于主观恶意较大的虚假诉讼可以以诈骗罪等相关罪名对其进行认定。一、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的区别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区别如下:1.时间范畴不同: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2.主观目的不同:虚假诉讼罪,为了获得非法民事利益。诈骗罪,具賄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等等。3.侵犯的客体不同:虚假诉讼罪,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二、信用卡套现该如何处罚信用卡套现行为从参与人的具体行为方式差别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持有信用卡的参与人,包括以本人真实身份申领信用卡并参与套现的行为人、以虚假身份申领信用卡并参与套现的行为人、使用伪造信用卡并利用来套现的
    2023-03-28
    413人看过
  • 如何应对行政诉讼中原告的疑虑
    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质证,主要包括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进行质证;原告可就被告举证的事实进行补充或辩解,实践庭审中很少有一方直接向另一方发问的。1、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质证,主要包括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进行质证;2、原告可就被告举证的事实进行补充或辩解,实践庭审中很少有一方直接向另一方发问的。怎样做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我国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的原告为: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损害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不能是行政主体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2023-07-08
    285人看过
  • 如何在诉讼中追加被告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在民事诉讼中,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但是对于被告被追加的对象,必须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否则法院可能会告知另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行政诉讼中如何以职权追加被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就可以行使其职权来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
    2023-06-30
    385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限期为何
    一、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限期为何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限期是十五日。被告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五日内提供证据。如果逾期提供的,会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
    2023-07-01
    179人看过
  • 多名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如何列明
    一、多名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如何列明行政诉讼中存在多名原告的,可以由当事人共同推选一代表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二、行政诉讼中被告是行政机关吗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对于被告资格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
    2024-01-17
    4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列错被告怎么办
    一、行政诉讼原告列错被告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时,如果原告错列被告的,法院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二、起诉了被告被告不领传票怎么办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发出传票,被告两次不领传票的,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拘传,如果被告还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5-13
    30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判决简称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 按照审级标准可将判决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按照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可将判决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判... 更多>

    #行政诉讼判决
    相关咨询
    • 被告如何代理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行政诉讼中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9
      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后,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做好下列工作:1、确定出庭应诉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以由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可以指定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2、答辩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般而言,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被告到期不提出答辩,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3、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
    •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被告错误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1
      民事诉讼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如果被告错误,那么将不符合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需要原告对此进行补正,不能补正的,会裁定驳回起诉。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中,对被告的要求是“明确”,即起诉时,被告名字或名称及住址、联系方式应当正确。法律赋予了原告选择被告的权利,原告认定其选定的被告是与其有诉讼争议的主体,故原告对其选择不当或选择错误的主体为被告,应当承担败诉风险。即被告主体错误,所诉被告并不
    • 行政诉讼中,如何分辨被告,被告认为行政犯罪时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9
      1、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为被告。包括这里所说的变化。
    • 原告在诉讼进行中追加被告的,法院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5
      原告在诉讼进行中追加被告依据《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
    •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取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如何举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8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作为公权力主体,行政机关和原告处于不平等地位,如果允许被告自行取证,很容易造成毁灭证据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出现。这种规定是保护私权利主体的利益。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自行收集证据。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因此,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是可以收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