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谁具体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22:42 276 人看过

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对燃气公司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可以

对燃气公司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可以的,如果存在着相关的行政违法行为的话,完全是可以对此进行处罚的。

1、公安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实施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公安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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