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购买小偷持有的欠条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0 09:50:06 175 人看过

债务人向小偷购买欠条的行为被视为诈骗,因为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行为人有诈骗的故意,并实施了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损失了财产,行为人得到了财产的情况就构成诈骗。

债务人向小偷购买欠条的行为被视为诈骗,因为债务人试图通过购买欠条来制造虚假事实以逃避债务。法律规定,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行为人有诈骗的故意,并实施了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损失了财产,行为人得到了财产的情况就构成诈骗。

法律规定: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而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欺骗等手段,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后,获得了财物或者利益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仅仅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还不足以构成诈骗罪。还需要行为人实施了欺骗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才能构成诈骗罪。

因此,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条件。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时,还需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欺骗或其他手段,以及被害人是否遭受了财产损失。

总结: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仅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还不足以构成诈骗罪,还需要行为人实施了欺骗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0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赃物购买行为是否违法?
    购买赃物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刑罚和罚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的,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刑罚将高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购买赃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的,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般来说,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并处以罚款。如果是情节严重的情况,刑罚将高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买 赃 物 会 犯 什 么 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的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罪名描述已经发生了变化。该罪名的原规定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在现
    2023-09-28
    399人看过
  • 欠债人通过假离婚规避债务的行为是否违法?
    欠债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在法律上可以界定为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当事人就算以假离婚为由把财产转移给了配偶,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直接追加欠债人的原配偶为被告人,也就是说,即使转移了财产也根本就不会影响到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否合法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最终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不必惊慌,法律规定了如何保护另一方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7-20
    56人看过
  • 不想还钱向小偷购买欠条构成何种犯罪
    一、不想还钱向小偷购买欠条李某欠下陈某15万元货款,并向陈某出具了欠条。2014年5月,王某进入陈某家行窃时,将此欠条拿走。随后,王某按照李某留在欠条上的电话号码,联系上李某,称只要李某愿意给付3万元,王某就将欠条交给李某。李某认为拿到欠条后债权人便无证据向其索权,遂与王某成交。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本文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预备,李某购买欠条的目的是想要赖账,采用虚构自己已偿还债务的欺骗行为,因为债权额高达到15万元,而陈某又没有欠条的凭证,很难判断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债务关系,李某的欺骗行为足以使一般人产生错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李某还未实施”赖账”的实行行为,故应认定为诈骗罪的预备行为。赃物犯罪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代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对财产性犯罪而言,犯罪对象的经济价值的大小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具有重要的作用,而本案中,李
    2023-04-16
    223人看过
  • 是否构成偷税罪的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庄某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参与某村水泥路建设投标活动并中标。之后,该建筑公司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一切税费由村委会承担,庄某负责承包该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后,庄某领取了工程决算款76.65万元人民币,但未缴纳任何税款。在税务机关发出多份缴税书面通知书后,庄某采用虚假方法只向税务机关申报30万元纳税额,未申报纳税46.65万元。分歧意见:对于庄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庄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庄某与村委会约定税费都由村委会承担,纳税义务是村委会,而非庄某本人。再者,庄某是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参与工程投标并中标的,该公司还出具一份书面情况说明,用以说明其与庄某之间为挂靠关系。因此庄某并非该工程的承建主体,不符合纳税主体身份,因而其行为不构成偷税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庄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理由是:庄某虽然不是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但事实上,他在道
    2023-12-19
    310人看过
  • 偷税行为构成构成偷税行为的有哪些
    1、利用税目偷税1、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进行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2、废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不进行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3、自制产品或半成品自用,降价处理或不进行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4、企业下属分支机构及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经营收入不报税5、企业附营.兼营收入不报税6、帐外设帐隐瞒收入2、利用税率偷税1、混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限2、兼营不同税率的商品,按低税率纳税3、混淆基本税率.利低税率3、利用税收优惠偷税1、个体经营者利用集体名义开办私营企业2、虚报残疾人.待业知青人数3、设立假合资企业4、以咨询服务为名,行销产品之实4、多列支出偷税(1)专用基金支出挤入成本1、转移材料运杂费,增加成本2、自制设备材料,计入生产成本3、固定资产购置运费挤入成本4、福利金支出挤入成本4、福利金支出包含费用(2)增加固定资产折旧1、改变折旧方法3、在建工程提前报决算,增加成本2、
    2023-08-07
    151人看过
  • 偷别人包裹构成何种违法行为?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它包括如下几层含义: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是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动而产生,法人作为组织体并没有精神活动,故无隐私可言。法人对其经营活动的信息享有的权利可依商业秘密不受侵犯而得到保护。2,隐私的内容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生活信息。只要未经公开,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披露的信息都构成隐私的内容,自然人就此享有隐私权。3,侵害隐私权的方式通常包括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探听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或在知悉他人隐私后,向他人披露、公开,或者未经许可进行使用。违反保密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若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可能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违约或侵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2、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
    2023-07-15
    234人看过
  • 在人行道逆行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若驾驶员实施了此种无视规章制度的违法行为,即驾驶车辆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超车、礼让或逆向行驶,将会遭受扣除驾照分数的严厉惩罚。关于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所示: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如有上述违法行为,将被视为一次性记取三分的违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2024-08-19
    148人看过
  •  是否买卖临期食品构成违法行为?
    销售过期的食品虽然不道德,但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销售过期的食品虽然不道德,但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3、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4、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
    2023-10-27
    409人看过
  • 挂靠购买社保的行为是否违法
    挂靠购买社保的行为是不违法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并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职工和企业创造条件,符合缴纳社保费的要求,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一、社会保险的种类有哪些?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纳,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伤而设定的一项社会保险。
    2023-02-18
    457人看过
  • 行为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的条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弹药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23
    182人看过
  • 构成抢劫罪的行为是否包括逼迫债权人交出欠条的行为
    案情:2006年5月18日,个体户李某因到批发商肖某处调货,而欠下肖某7000元货款。由于此前双方并不熟悉,原不打算赊销的肖某考虑生意难做,加之李某一再表示可以随他的车一起到他家去取款,在李某出具欠条后,便答应了李某的要求。路上,肖某提出自己回去时只能坐班车,而随车前往取款是为了方便李某,对他来说是多余的,要求李某另付给他回去的车费。李某认为当初交易时,双方并没有谈及此事,肖某已经通过销售赚了钱,返程的车费自然应该由肖某自付,肖某现在突然提出,无疑是敲竹杠。便暗地与司机商量不但不付车费,所欠货款也不给了,肖某人生地不熟的,出了事也不知道到哪儿找人。当车行到无人之地,李某与司机故意找茬同肖某发生争执,而后对肖某施以暴力,强行将欠条抢回并撕毁,还逼迫肖某写下收到7000元货款的收条。经法医鉴定,肖某伤情为轻微伤甲级。该文认为,李某之举已构成抢劫罪。笔者认为,李某与肖某之间的行为是民事纠纷,只须
    2023-12-05
    400人看过
  • 虚构债权债务是否构成夫妻的诈骗行为
    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结合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来分析,要看具体情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一、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四、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要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虚构事实借钱是否诈骗虚构事实借钱是否算诈骗要看情况,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
    2023-07-04
    183人看过
  • 劳务分包是否构成主体违法行为
    一、劳务分包是否构成主体违法行为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重劳动关系是不允许的。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必须与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他就没有劳务可以向劳动接受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劳务分包的形式1.自带劳务:也叫作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
    2023-07-13
    284人看过
  • 是否构成犯罪行为行为人偷盗他人财物
    一、是否构成犯罪行为行为人偷盗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犯罪行为行为人偷盗他人财物,如下分析:1.如果偷东西数额比较小,就属于一般违法行为;2.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则属于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
    2023-08-24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债务人向小偷购买欠条是不是诈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1
      向小偷购买欠条的行为构成诈骗。购买欠条的目的是想要赖账,采用虚构自己已偿还债务的欺骗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数额较大的债务往来一般会有借据、欠条等凭证,针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言,如果没有欠条等凭证,很难判断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债务关系。采用虚构自己已偿还债务的欺骗行为,符合诈骗罪中行为的特点。
    • 盗窃罪行为人是否构成偷债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2
      王某欠刘某0元钱已多年,虽经刘某多次催讨,但王某均以无钱偿还为由拒不偿还,4月的一天,刘某又找到王某要其偿还欠款,但王某以该欠款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偿还。隔天,刘某又到王某家中催讨欠款,但刘某进屋后见房内空无一人,刘某便来到王某的卧室,撬开一抽屉,发现里面放有人民币15000元,便悉数拿走。
    • 私自泄露债务人信息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会受到处罚: 1. 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4.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 5.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6.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 是否持有弹弓和钢珠构成违法行为?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6
      关于对携带弹弓钢珠的行为应如何处理,通常需要根据具体事件情况进行评估和决定。如果涉及以下行为: 1.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包括制造、贩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或处置各类具有爆炸性能的、有毒性的、放射性的、腐蚀性的物质或传染疾病的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可能受到以下行政拘留制裁:10天以上15天以下。对于情节较为轻微者,可处以5天以上10以下的行政拘留措施。 2. 涉及违反枪支管理法规,个
    • 行为人以偷索债是否构成盗窃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1
      王某欠刘某0元钱已多年,虽经刘某多次催讨,但王某均以无钱偿还为由拒不偿还,4月的一天,刘某又找到王某要其偿还欠款,但王某以该欠款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偿还。隔天,刘某又到王某家中催讨欠款,但刘某进屋后见房内空无一人,刘某便来到王某的卧室,撬开一抽屉,发现里面放有人民币15000元,便悉数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