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做好相应准备六种情况房贷险理赔不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08:03:06 343 人看过

首先,如果遇到房屋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所以,买房时,有条件的情况下,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检测是避免以上问题造成房屋损失的好方式。

其次,在意外发生前,购房者未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而拖欠借款本息金额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这就要求投保人在有还款能力时一定要及时归还房贷本息,这样在丧失还款能力时,房贷险才能发挥功用。

第三,一些外部突发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失,保险公司不理赔。包括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核子辐射或污染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导致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以上因素中,不少是不可抗因素,可以通过其他财产保险种类对以上风险进行补充。

第四,投保人意外或者存在过失的,保险公司不赔。包括因购房者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自杀、自伤、饮酒过度、滥用药物、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购房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尤其要注意改变房屋结构这一条。不少家庭在装修时候擅自变动了房屋结构,这可能为以后房屋出现问题申请房贷理赔造成隐患。

最后,购房者因疾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规定购房者必须履行下列义务,否则当意外降临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投保时,购房者应将房屋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全部保险费;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维护房屋的安全;如保险单载明的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如遭受损失,购房者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协助查勘。

另外,根据保险条款,只有归还贷款的主还贷人出现意外时,才能获得赔偿。而参与还款的参贷人如出现意外,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受理赔的。但是,这一条在新房贷险市场已经打破,目前不少保险公司纷纷推出新险种,可以实行夫妻共保,或者还贷人共保。其中任何一方出现还款问题,保险公司都提供理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怎样做到消费者知情权
    1、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3、对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一、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2023-03-20
    359人看过
  • 消费者哪些情况可要求赔偿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消费者可索赔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向经营者索取赔偿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12、以虚伪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法。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3-06-07
    249人看过
  • 贷款买房须做到“六不要”
    贷款买房须做到“六不要”贷款买房须做到“六不要”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件小事,要充分考虑周全才行。有专家指出,贷款买房要注意做到“六不要”。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件小事,要充分考虑周全才行。有专家指出,贷款买房要注意做到“六不要”。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贷款买房须做到“六不要”贷款买房须做到“六不要”
    2023-06-10
    182人看过
  • 这六种情况想贷款买房不容易
    想要申请购房贷款,你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银行给不给你批贷。银行对于申请购房贷款的购房者有批贷标准,别的不说,如果你是这六种情况的购房者,想成功申请购房贷款就难了。六种情况下,贷款会遇“悲剧”1、房龄过老银行普遍规定二手房房龄不能超过20年或25年,有银行规定不能超过15年,更严格的要求不能超过10年。2、有逾期还款记录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十分重要,如果显示近期有逾期还款记录,很可能被拒。如果逾期次数少、金额小,获贷希望还是有的,但贷款成数会被降低,贷款利率也会被提高。3、收入不符合要求通常收入与房贷的关系:月收入=房贷月供*2如果借款人还在偿还其他贷款:月收入=(其他贷款月供+现申请房贷的月供)*24、贷款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成功获贷的硬性条件是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同时,一些购房人担心因为收入不高导致贷款额度不高,想提交虚假资料,注意这可能让你被列入黑名单。5、有未结清的担保/联保贷款有些
    2023-05-31
    462人看过
  • 消费者购房应把好“三关”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要轻信广告和宣传,要把好“三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日前长春某楼房居民集体向媒体投诉,他们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却因房屋开发商原因一直未给接通燃气,生活十分不便。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五证审核关”,即审核房屋开发销售商是否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开工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二是把好签约关,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三是把好房屋验收关,即房屋开发销售商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房时,应对所购房屋和《工程质量竣工检验证书》进行查验。但应注意的是,因消费者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房屋结
    2023-04-22
    294人看过
  • 消费者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况
    一、消费者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况(一)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二)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三)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四)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五)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六)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八)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哪些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寻求解决的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三)向有关部门申诉;(四)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消费者维权
    2023-06-07
    354人看过
  • 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解决社会上普遍反映保险业存在的理赔难、销售误导、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通知》强调,保险监管机构要设立全国统一的保险投诉维权电话号码。保险公司各级机构要公布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号码,使保险消费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通知》以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建立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和体制、加大信息披露、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调处机制、普及保险知识、加强诚信建设、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和解决寿险销售误导问题、严厉查处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等九个方面对全行业提出明确要求,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全行业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搭建起保险消费者保护工作框架,夯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形成保险监管机构、保险经营主体、保险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认识
    2023-04-24
    404人看过
  • 消协不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几种情形
    消协不受消费者投诉的几种情形l、因经营者之间的买卖而产生的纠纷;2、消费者个人之间私下买卖产生的纠纷;3、商品销出去之后,超过商品保修期或者质量保证期的;4、消费者购买走私商品的;5、消费者所购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但没有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6、消费者所购商品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除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损害的;7、消费者对被投诉方主体不明确的;8、消费者与经销商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9、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已经调查和处理的;10、消费者的投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对于消协不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上述纠纷,消费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6-14
    472人看过
  • 贷款买房:小心的六种情况
    想要申请购房贷款,你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银行给不给你批贷。银行对于申请购房贷款的购房者有批贷标准,别的不说,如果你是这六种情况的购房者,想成功申请购房贷款就难了。一、六种情况下,贷款会遇“悲剧”1、房龄过老银行普遍规定二手房房龄不能超过20年或25年,有银行规定不能超过15年,更严格的要求不能超过10年。2、有逾期还款记录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十分重要,如果显示近期有逾期还款记录,很可能被拒。如果逾期次数少、金额小,获贷希望还是有的,但贷款成数会被降低,贷款利率也会被提高。3、收入不符合要求通常收入与房贷的关系:月收入=房贷月供*2如果借款人还在偿还其他贷款:月收入=(其他贷款月供+现申请房贷的月供)*24、贷款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成功获贷的硬性条件是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同时,一些购房人担心因为收入不高导致贷款额度不高,想提交虚假资料,注意这可能让你被列入黑名单。5、有未结清的担保/联保贷款
    2023-05-04
    417人看过
  • 年轻人买房应做好准备
    青年刚需大多为首次置业,对楼市房产的专业知识缺乏认知。事前多做功课,这样才能在购房时少犯错误,也是对自己负责,出现问题一味指责开发商于事无补。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仔细阅读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要掌握开发商的基本情况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4、要查清楚要买的商品房是否已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
    2023-04-10
    122人看过
  • 有以下几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拒绝收房
    1、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例如开发企业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消费者就可以拒绝收房。如消费者可在合同中约定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宣传、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再如可约定基础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即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四百七十二条对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例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
    2023-02-20
    189人看过
  • 遇到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遭受商家欺诈的情况下,可尝试通过与当事店铺进行详尽的线上或者线下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达成满意结果,那么您还可以选择前往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消保委”)进行投诉处理。如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产生了消费权益方面的争执,可以通过向消保委提出申请,请他们委派第三方人员进行说服劝导,促进双方在解决矛盾过程中的交流和沟通,从而协助双方达成最终的共识和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8-21
    62人看过
  • 追债时如何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追债时如何做好准备工作1、细分债权所属类别,制定相应对策。债权类别,是指债权是3个月以内的,还是3个月——1年,或者1年——2年,或者已经超过2年的时间。一般来说,债权的时间与催收的难易程度成正比。比如,3个月以内的,采用电话、传真的方式往往就会有效果。而对于2年内的,必须亲自面谈。2年以上的,可能面临各种情况的变更,给追债带来重重困难。2、盘点现有证据,修正证据瑕疵。债权是否明确,债务人对数额是否认可,双方是否对帐确认,债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是否持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否已续上时效。证据必须是原件,如果证据存在缺陷,在追债之初,或者录音,或者公证,或者向有关部门调取相应文件,防止一旦债务人逃避债务,债权人需要诉讼解决时,己方在证据上处于不利地位。3、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确定追债等级。一般来说,债务人不会在一开始就是想逃债的,必定是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因此,了解债务人是否正常经营
    2023-06-01
    304人看过
  • 房屋贷款的六个注意买房做到六不要
    许多消费者现在都采用贷款方式买房,然而,贷款毕竟不是件小事,要充分考虑周全才行。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贷款买房时要注意做到六不要。一、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三、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
    2023-06-10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购房者在买房前需要做好什么准备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3
      购房者在买房前需要做好的准备如下: 一、做好资金准备。 二、了解相关知识。查询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看是否符合购房条件。
    • 遇到消费者投诉情况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8
      作为销售者遇到消费者投诉有如下方法处理: 1、理解投诉原因。 2、及时作出补救。 我们应该对客户的投诉及时作出补救,如果客人对产品表现出不满意,并不是过分挑剔或借机要求打折,而是确实让客户产生了不满,所以,应该及时补救。 3、提高产品质量。 我们提供商品,就应该提高商品的质量,不让客人投诉我们的商品有问题,从自身实际出发,尽量提高服务质量,争取达到消费者的满意。 4、尊重对方意见。 客户投诉正是在
    • 遇到伤者不找保险公司理赔的情况,应该如何应对?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3
      在司法程序中,被告有权向法庭提交申请书,请求将保险公司纳入诉讼程序中的第三方角色。对于这种情况,法院有权批准此申请,并且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到这场诉讼之中。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物,如果第三方认为自己具有独立的主张权利,那么他们就有权提起相应的诉讼程序。 如果第三方并不具备独立的主张权利,但是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与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益冲突,那么他们也可以申请加入到诉讼
    • 六个月不还可以做好心理准备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请用户尽快筹款还钱后,再打工挣钱。信用卡逾期后会有滚动的利息,越晚还款利息越多。
    • 消费者购房应警惕风险两种产权不合法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签订存有缺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违法销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这是建设部新闻发言人6月18日作出的表示。该新闻发言人提醒说,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