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法定事由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8:00:38 126 人看过

再审的法定事由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等

一、民诉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如下: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二、行政诉讼再审如何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对于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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