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拆后怎么认定屋内财产损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9:32:46 82 人看过

基本案情:2011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马鞍山市2011年第xx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征收马鞍山市花山区范围内农民集体建设用地10公顷,用于城市建设。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作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载明征地方案由当地花山区人民政府实施。苏先生名下的花山区某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2012年年初,征地实施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将苏先生户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除。苏先生的女儿及外孙等四人认为花山区人民政府非法将上述房屋拆除,侵犯了其合法财产权,故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花山区人民政府赔偿房屋损失、装潢损失、房租损失共计280余万元;房屋内物品损失共计10万元,主要包括衣物、家具、家电、手机等5万元;实木雕花床5万元。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等四人的赔偿请求。原告等四人不服,提起上诉。

律师解析:首先,案涉土地为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地实施单位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后,被拆迁人拒不交出土地的,方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案中,征地实施单位直接进行强拆的行为,无疑为违法行政行为。

其次,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案的另一焦点在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原告所住房屋已被强拆,物品已被损毁,关于财产的价值举证也难如登天。在晏清拆迁律师多年的拆迁办案经验中,多数被拆迁人在征收单位强拆后对于屋内损毁物品的价值也往往只能估算,无法确切地对物品价值进行评估确认。那么,在被拆迁人无法就屋内物品的财产价值进行举证的情况下,征收实施单位是否应当赔偿被拆迁人屋内物品损失,赔偿标准又如何判定呢?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赔偿、补偿的相关案件中,如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花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原告房屋时,未依法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并交原告签字确认,致使原告无法对物品受损情况举证,故该损失是否存在、具体损失情况等,依法应由花山区人民政府承担举证责任。如原告主张的屋内物品为日常生活必需品,符合一般家庭实际情况,且征收单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物品不存在的,法院通常会对屋内物品种类、数量及价值予以认定。不属于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出于最大限度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考虑,法院通常会在市场正常价格范围内对其价值予以综合酌定。

裁判结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作出行政赔偿判决: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判令花山区人民政府赔偿上诉人房屋内物品损失8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房产证丢失后房屋损失赔偿
    1、一般来说,如果你的房子是建在集体土地上,那么该土地被国家征收、房屋被依法拆迁时,其征收土地的费用将会给集体,而你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才会给你个人。2、如果你的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商都按正常的手续、流程来建房,房子不属于违规建筑,那么一般都是有房产证(大产权证)的。如果你没有房产证,那么你就要去了解为什么不能办理房产证,最好就是根据政府的批准文件和建筑完工的资料等办理产权登记。之后等房屋拆迁时,土地使用权补偿将会折合在房屋的补偿中,你才可能获得正常的拆迁赔偿。现在拆房子怎么赔偿2020(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平米。(4)二层以及以上的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补偿。(5)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而且,必须保证(1)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不能降低,(2)补偿参照市场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023-07-20
    331人看过
  • 房屋强制拆除应赔偿何种损失
    一、房屋强制拆除应赔偿何种损失房屋被强拆赔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进行确定的。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国家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
    2023-07-13
    341人看过
  • 拆迁房屋损失赔偿
    房地产开发
    1、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损失是否应当赔偿,产权将相应撤销。但土地使用权暂时不得撤销。在拆迁中,只能补偿你的土地使用权,而不能补偿房屋拆迁。对于原房屋,房屋灭失的风险自然由业主承担。农村自建房屋的宅基地丢失的,集体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取得的房屋,风险承担人和房屋所有人不得为同一人。二是房屋拆迁的必要程序和步骤是什么?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活动中,建设单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在建设用地上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置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行为,并给予一定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以下程序。1。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申请拆迁,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执行证明。核实无误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2。拆迁单位取得拆迁许
    2023-05-31
    229人看过
  • 房屋出租时的损失认定
    对于在房屋出租时的损失认定,法律规定了四种情况: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2、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2)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房屋租赁在现代生活中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了,但是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特别是对于
    2023-02-18
    440人看过
  • 如何赔偿房屋拆迁承租人的财产损失
    如何补偿房屋拆迁承租人的财产损失虽然拆迁是一种民事行为,但另一方面,拆迁的规划和审批都是由政府制定的,往往是政策性的,因此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都难以预料得出结论。拆迁虽然不能归责于租赁双方,但也不是情势变更,因为情势变更仍有履行合同的可能,而且拆迁中不存在租赁,所以合同不能履行。因此,拆迁属于不可抗力。此时,出租人免责,因此承租人遭受的损失也需要从拆迁补偿金中弥补。由于出租房屋被拆除,承租人实际上获得了双重身份。一方面,它是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具有独立性。承租人享有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拆迁造成的使用权和收益损失,承租人可以另行要求补偿安置。另一方面,拆迁利益相关者具有从属地位。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以所有权为基础。从解释的角度看,拆迁人的范围不仅应指房屋所有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承租人是“被拆迁人”,具有一定的从属关系,是补偿的利益分享者。但是,拆迁人的补偿是给被拆迁人的。在禁止双
    2023-05-08
    335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后,是否应该赔偿房屋主的损失?
    可以,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第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第四,对老城区、建成区一般按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给予过渡费补助,新区一般按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18个月以上30个月以下(含30个月),过渡费补助按2倍计算;30个月以上的,按3倍计算。强制拆迁房屋的合法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
    2023-07-05
    445人看过
  • 根据规定房屋强拆后怎么起诉?
    一、根据规定房屋强拆后怎么起诉?1、房屋被强拆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或者是行政起诉状。(1)若纠纷当事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此时无疑是行政纠纷。(2)被拆迁方若是对拆迁决定不服,但是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引起的纠纷,也属于行政纠纷。(3)达成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后,一方不愿意履行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2、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①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②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③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④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⑤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
    2024-01-14
    161人看过
  •  在房屋被强拆后,如何进行产权确认?
    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公证员组织对所有物品进行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并将其分类造册。同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并由两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之后,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公证员组织对所有物品进行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并将其分类造册。同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并由两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之后,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拆迁物品登记:公证员清点造册,签名确认拆迁物品登记是拆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用于记录拆迁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信息,以便于拆迁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统计,同时也是拆迁工作的基础文件之一。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物品登记应当由拆迁单位负责组织,并由拆迁单位指定的拆迁人员负责清点、造册和签名确认。拆迁物品登记应当保存至少15年,
    2023-08-27
    475人看过
  • 强拆致房屋毁坏如何认定
    非法强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2023-08-17
    410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拆迁维权可以赔偿损失吗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维权可以赔偿损失。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第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第四,对老城区、建成区一般按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给予过渡费补助,新区一般按6元的标准给
    2023-03-26
    162人看过
  • 被合法强拆后,如何争取合理赔偿房屋损失
    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关于
    2023-07-05
    338人看过
  • 房屋拆迁营业执照怎么补偿停产损失
    一、房屋拆迁营业执照怎么补偿停产损失?停产损失按照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商业房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2024-01-12
    18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损失如何认定
    认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损失的规定是: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进行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损失如何认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2022-07-06
    273人看过
  •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怎么确定财产归属
    关于男女双方在结婚前购置的房产在结婚后遭遇拆迁所产生的财产权益问题,具体归属权应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以及该行为在婚姻关系中所产生的增值效应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和评价。首先,若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购置的房产仅归属于其中一方,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并不能改变其财产属性,即无法将这部分房产转化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所以,若在房屋建造阶段,购买者既非家庭成员,也没有实质性的资金投入,那么房屋遭遇到拆迁后所获得的各项补偿款及其相关费用,都应当视为仅仅归属购买方所有,而并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其次,如果在上述情形之下存在以下四种特殊情况之一,那么则需要对这部分财产的归属重新评估,视为主观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第一,在原房屋属于购买者一方婚前财产的基础上,由安置机构根据使用人口数量来分配安置用房,这时,由于配偶享有对房屋的部分产权权益,故在重新确定财产归属时,需要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第二,
    2024-08-15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出租房屋拆迁损失怎么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3
      你的合同跟谁签的?为什么要物价局给你核定损失?谁租房给你,你跟诉要损失,跟物价局没有关系。至于损失怎么算,要看合同里怎么约定的。对于拆迁补偿有约定的话,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话,依法就要看拆迁是不是房东早就知道的、有没有告诉你,从而判断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属于房东有过错才能要求房东赔偿。如果房东需要赔偿的话,赔偿金额按照你的直接损失计算。
    • 被村民强拆房屋怎么办房屋强拆赔偿的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遗留房屋被村民强拆按照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赔偿。 房屋被强拆后,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都因房屋灭失而成为不可能,因此对强拆房屋的赔偿方式主要是给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直接损失计算。
    • 房屋拆迁承租人财产的损失如何补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6
      房屋拆迁承租人财产损失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
    • 如何认定房屋差价损失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9
      法律分析 确定房屋差价损失的方法是:可以比照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无类似房屋比照的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的过户指导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
    • 房屋强坼后,货品损失8万该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本人看了你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建议如果有疑问请与我联系,这样方便具体详细解答,咨询电话:158XXXX2168,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湖南XX:A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