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08:30:16 152 人看过

这是两个不同的标准。具体使用哪个标准鉴定,需要根据当事人具体的情况综合决定。

一、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区别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3、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4、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来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应当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如果是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鉴定,而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就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医疗事故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2、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3、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4、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5、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6、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

三、欠条跟欠条哪个更好

借条跟欠条哪个比较好要看当事人的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两者不存在法律效力强弱的问题。借条和欠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两者性质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保险相关文章
  • 人体致伤伤残评定
    律师事务所
    人体损伤程度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类。需要结合个案综合判断,其中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医院相应条款进行鉴定。重伤是指一般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轻伤是指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而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一、残疾等级的鉴定依据是什么残疾等级的鉴定依据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根据此标准规定,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二、申请伤情鉴定要哪些材料一、伤情鉴定
    2023-03-10
    322人看过
  • 2019人身损害伤残评估标准
    伤残等级4.1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4.1.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1.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1.7肢体损伤致: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b)二肢缺失(
    2023-07-18
    369人看过
  • 保险致残与人身伤残标准区别
    一、保险致残与人身伤残标准区别没有对比的比拟性,两者的侧重点都不同,前者注重的是日后的劳动能力,就业影响,后者是指人体伤害情况,生活影响,理论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机会宽松一点,但是,所有的鉴定都是根据事实的受害情况的前后对比作为依据,如果是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的,估计人身侵害伤残等级也会有十级,如果是人身侵害伤残等级是双十级的话,也不意味着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去到九级,最终影响结果的,只是伤害的程度来判定。二、交通事故人伤残保险公司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人伤残保险公司赔偿一万元左右,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是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险额度内的赔偿,超过部分是不会赔偿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
    2023-06-16
    348人看过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十级标准,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做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神经功能障碍、脊柱损伤致、头面部损伤致、颈部损伤致、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等。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去司法鉴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法医鉴定进行申请。一、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十级标准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十级标准如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2.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低视力1级;(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5)眼内异物存留;(6)外伤性白内障;(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3.脊柱损伤致:(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2)胸椎畸形
    2023-04-26
    321人看过
  • 答:如何进行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的评定?
    2013年6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该标准成为商业保险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保障范围。此外,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新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故意伤害罪伤残评定标准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
    2023-07-16
    427人看过
  •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什么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目前我国有适用于工伤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
    2023-07-04
    30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 更多>

    #人身保险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致残程度分级如何确定?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五部委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有两个重要改变,请大家务必注意:第一:取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后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第二: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比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提高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0
      一级: 5.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5.1.2颈部及胸部损伤: 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 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 3)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 4)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的级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根据实际损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人体损伤致残的程度是怎么分级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实务中的重要鉴定标准之一,采用穷尽的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伤残等级,将伤情从轻到重一共分为十个等级。所以现在可以对照国家出台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判断人体损伤后应该分为哪个等级。
    • 伤残评定书和人身保险等级一样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工伤伤残评定书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书不是一致的,两者的标准不一样:工伤评定: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评定是根据工伤鉴定来决定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