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现实中不少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时以为税务机关会将已征的税款全额退还,其实不然,税务机关是要区分情况计算退付金额的,有时是全额退付,有时是按已缴税款年限,扣减相应比例计算退税额,所以车主应对照规定认清车辆自身的情况,核对应退税的金额。
关于车辆购置税退税款,税务机关是按以下原则计算。
第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应退税款=已缴税款×(1-已缴纳税款年限×10%)。
例如,车主林小姐2009年6月1日花了52.65万元购买了一款舒适型轿车,同日向国税部门缴纳汽车车辆购置税(52.65÷1.17)×10%=4.5(万元),2010年7月1日,因质量问题,她将汽车退还厂家,并拿到退车证明。林小姐随后于2010年9月1日向所在地国税机关申请退税时,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是因质量原因,造成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符合退税情形,于是办理退税,根据上述公式,林小姐得到的应退税款为4.05万元。
第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例如,车主杨先生2011年购买一辆运输货车,并按照规定在国税局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税款。可后来到了交警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时,交警部门认为这批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已在去年禁止生产,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杨先生购买车已缴了(12÷1.17)×10%=1.03(万元)的车辆购置税税款。杨先生向税务机关提出了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车辆购置税退税情形,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应退还全部已缴的税款。于是国税机关退还杨先生全部已缴车辆购置税税款1.03万元。
-
如何计算机关公务员的退休待遇
263人看过
-
如何计算劳务合同个税扣款金额
434人看过
-
如何计算个税缴纳金额
304人看过
-
增值税已知税后金额税率如何计算税前金额
237人看过
-
纳税义务人的偷税额如何计算
409人看过
-
五险一金如何计算退还金额?
105人看过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税法规定,纳税人不论税务机关采取何种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均必须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格式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如实填报纳税事项,准确计算应纳税款,税务机关据... 更多>
-
增值税已知税后金额税率如何计算税前金额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3税前金额(1税率)税后金额 税前金额税后金额(1税率) 嘉诚公司在某市租赁了一办公场所,场地所有人为个人,在与对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时,对方不同意开发票,觉得麻烦,只同意按“税后价”签订合同,也就是说他只认到手的现金为25000元月,至于其他的发票与税收问题公司自行去处理。 那么,公司在签订该合同时,需要考虑哪些税收?税前金额又是多少? 一、代付税金: 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7的城市维
-
合伙人退出金额如何计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的规定,如他坚持要退15万元的话,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现在合伙企业财产状况给他结算,并可要求他赔偿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因你提供的材料太少无法给你较明确的答复,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如果需要帮忙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金额如何计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8应这样追究犯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的人的责任: 1、除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精神损害赔付金额如何计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计算方式的,赔偿的数额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
-
公安机关如何确定盗窃罪行的金额计算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27公安如何认定盗窃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被盗物品的数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价格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 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