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9:00:31 195 人看过

关于诉讼案件的管辖情况,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管辖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8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案件
    一、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案件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5.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7.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9.
    2023-09-29
    14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
    一、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按法院的辖区、案件的影响力、起诉的事项来分,一般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内。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三、行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的流程是: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
    2023-06-06
    208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如何确定适用地域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的地域管辖有以下规定: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的地域管辖有以下规定:1.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诉讼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诉讼应当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地域管辖诉讼离婚是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其中涉及到的地域管辖问题备受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
    2023-08-27
    113人看过
  • 如何正确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
    执行管辖,是指划分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职权范围,以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对具体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正确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能够保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时付诸执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不同,执行案件管辖也所区别: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不论是第一审还是第二审或者再审,一律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执行。3、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由制作该裁定和执行令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4、仲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以及由公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023-06-06
    3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
    2023-04-21
    395人看过
  • 离婚诉讼案件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
    1、下列案件突破了原告就被告的一般规定,均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原告在起诉离婚时,有义务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被告去向的证明材料。如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提供被告原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
    2023-03-07
    391人看过
  •  离婚案件开庭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时,需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但离婚案件有特殊规定,司法解释对管辖做出特殊规定。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提出离婚,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管辖。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则起诉时被告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在确定法院管辖时,我们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将具有管辖权。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即使被告没有形成经常居住地,也可以由起诉时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
    2023-08-29
    140人看过
  • 诉讼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管辖问题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离婚的管辖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下规定: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
    2023-04-22
    295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案件的证据包含下列几项: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的搜集可以依靠相应的权力机构来进行,如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如证明一方犯罪;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证明重婚;证明分居或同居。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二、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离婚案件按照如下规则确定管辖法院: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
    2022-08-04
    398人看过
  • 如何确定诉讼管辖,交通诉讼怎样选择管辖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交通诉讼怎样选择管辖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
    2023-02-04
    153人看过
  • 谁来管辖离婚诉讼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在我国离婚的案件一般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谁来管辖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
    2022-06-25
    229人看过
  • 如何确定重婚罪的案件管辖权限
    一、如何确定重婚罪的案件管辖权限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的规定: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3.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二、重婚罪是公诉案件吗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一般情况下是自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出轨是否等同于重婚罪名出轨并不一定是重婚罪。夫妻一方婚外情
    2023-11-03
    206人看过
  • 确定起诉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方法
    由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有哪些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
    2023-07-03
    1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情况
    1、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行政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移送。发现可以是主动发现,也可以是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发现。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可裁定驳回;若认为异议成立,则应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指定其管辖区域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行政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既包括法律
    2023-04-25
    22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案件的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6
      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
    • 离婚诉讼管辖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的特殊情况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1
      离婚诉讼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一、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起诉管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所以在管辖方面也遵循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
    • []起诉离婚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起诉离婚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 离婚管辖权起诉书上的情况如何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确定离婚管辖权法院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中国没有居住地、被宣告失踪、下落不明的,由原告住所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