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报的债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15:06:28 178 人看过

一、未申报的债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怎么处理

在清算财产分配完结之前,没有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随时有可能主张自己的权利。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原因,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没有前来申报债权的负债可能实际上并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有担保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顺序

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以下规定清偿:

1.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

3.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

4.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民法典抵押权人未申报债权怎么处理

抵押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抵押权人对破产人的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该权利则作为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n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n(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n(三)普通破产债权。\n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n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中的债权申报规定有哪些?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3、未到期的债权;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
    2023-07-04
    215人看过
  • 有抵押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被清偿的顺序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之后受偿。一、公司破产员工怎么办很多职工在公司破产的时候都很担心自己改怎么办,是否可以得到补偿等等。那么,公司破产了职工怎么办呢?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可以在第一顺序得到受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二、其他债务的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
    2023-03-15
    156人看过
  • 破产人在破产程序中是不是一定要申报债权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仍然申报债权,其不申报债权的,不可以就特定的财产有限进行清偿。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一、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有什么区别?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一)二者申请条件不同,具体包括:(1)申请原因有别。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二)二者过程不同,具体包括以下:(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023-02-04
    255人看过
  •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申报债权吗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别除权人无须进行债权申报已知债权人的申报期为收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或三十日内(《企业破产法》与《民诉法》规定略有不同);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的申报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适用上述规定并无异议,那么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是否也应适用呢?但破产法的相关条文中并没有明确应当区分适用,从《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债权人应当在,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从字面含义及逻辑上判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应当适用该规定。但笔者认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别除
    2023-08-01
    296人看过
  • 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关系如何处理?
    不会消灭。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破产清算后合同要继续履行吗《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
    2023-07-11
    279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对环境债权清偿顺位的处理
    (一)我国的规定及对美国相关法规的借鉴我国新《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已生效实施,其中一主要亮点是在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和清偿顺序时增加了共益债务的规定,对于破产公司环境侵权所生债务是否能归入共益债务的范畴,按照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似乎应予以区分对待:在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公司在继续营业的过程之中环境侵权所生债务应归入共益债务的范畴,有权优先受偿;在公司申请破产之前应环境侵权所生之债务不属于共益债务的范畴则不能优先受偿。可以看出新的企业破产法对环境债权虽然未直接做出规定,但其中暗含的原则是对其区分破产申请前和破产申请后的债权予以规制。这点与美国破产法对环境债权的处理基本相符。美国早在1985年的Ohiov.Kovacs案和1986年的MidlanticNationalBankv.NewJerseyDepartment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案件中就开始了
    2023-04-23
    349人看过
  • 破产清算债权人权利申报需要通过诉讼程序
    一、破产清算债权人权利申报需要通过诉讼程序不需要诉讼,直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即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申报是不一定要通过诉讼,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的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
    2021-12-03
    130人看过
  • 如何在非破产清算程序的中保护债权人利益
    一、解散事由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符合公司法的以下事由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除第(四)、(五)项为客观情况外,其他规定均可通过公司股东自行决定公司的解散。尤其是第(二)项对债权人的债权回收风险最大。二、清算及注销程序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困难的规定予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
    2023-06-09
    266人看过
  • 破产清算怎么申请债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
    2023-02-20
    473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企业债权申报步骤详解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债权将进入清算程序。在公司终止之后,此公司的股东应该组织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会依照法律清理公司的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且直接受偿,公司可以应诉并且以清理得到的财产偿还之前的债务。公司终止但是没有成立清算小组的,则此公司不再拥有民事诉讼的地位,不能以原来公司的名义起诉或应诉了。澳门非凡航空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向初级法院申请破产的澳门非凡航空公司(VivaMaca,简称非凡航空)13日召开债权人大会。有出席人士透露,保守估计,非凡航空总债务达5亿澳门元。会上,约180名出席债权人大会的债权人,因未就非凡继续营运提出任何拯救方案,法官宣告澳门非凡航空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入场人士须经安检债权人大会昨(13)日上午10时开始,9时许债权人相继入场。出席者除相关居民、外地人士,还有企业代表、政府代表等。所有入场人士均须经过法庭的安检程序,再到债权人登记处进行确认登记方
    2023-07-01
    86人看过
  • 企业破产债权股权清算程序
    一、企业破产债权股权清算程序(一)对外债权的清算一般包括两个方面:1、一是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2、二是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二、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一)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三、企
    2021-12-23
    477人看过
  •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没有申报债权可以赔偿吗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参加债权申报。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的,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一、法院破产清算收费包括哪些费用法院破产清算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就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变价费和分配费。(三)管理人执行费用报酬聘用工作人员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指在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管理人为了执行职务和聘用工作人员所
    2023-03-15
    401人看过
  •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文本怎么写,如何进行债权申报?
    一、破产债权申请书申报人: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被申报人: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申报债权数额:人民币____万元申报的事实和理由:____年__月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合同。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至____年__月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万元,利息____万元,共计____万元。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年__月__日的还款已经扣除。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特此申报。此致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申报人:______公司年月日二、如何进行债权申报1、向谁申报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
    2023-06-01
    462人看过
  • 破产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的后果,破产重整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一、破产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的后果破产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否则应遭受失权的后果。主要分为以下几点: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
    2023-06-06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未在破产清算中申报债权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1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不予消灭,债权人可以另行主张权利。 破产程序中未申报债权的,只使其丧失参与分配、表决等权利。债务人的债务不当然消除,也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他责任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破产清算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破产清算中的债权申报的方式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怎样债权申报?债权申报的方式是: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 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申报顺序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5-01-02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在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之前,前一顺序债权必须全部清偿。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将按照比例分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
    • 怎么在破产债权申报期期限内申报清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18
      1、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怎么处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6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应当及时补充申报。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