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成立须具备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08:01:15 159 人看过

反担保成立须具备要件是: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反担保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条件
    一、反担保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条件反担保人应该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反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2.自然人须是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与盈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及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认可的其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企业法人可以是申请贷款企业的主办企业,也可以是其他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只能为个人提供反担保。企业法人可以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反担保。二、如何给法院提供反担保给法院提供反担保的方式如下:1.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2.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3.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三、反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
    2023-08-28
    324人看过
  • 反担保的意义是什么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反担保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所述: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二、反担保的范围:一是主债权的全部。二是利息。三是违约金。四是损害赔偿。五是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三、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反担保的措施是什么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
    2023-07-23
    82人看过
  • 我国的反担保人有无追偿权,反担保成立的要件
    一、我国的反担保人有无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应当是强制性条款而不是任意性条款。所以不管是担保人还是反担保人,行使权利的前提都是要先承担责任。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反担保债务以后,反担保人即取得向债务人求偿的权利,此种权利即为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主债务人也就是主合同关系中的主债务人,而不是本担保人,本担保人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即成为反担保人的债权人,所以反担保人即不得再行向本担保人进行追偿。由于反担保的设置,法律并没有规定次数的限制,也就是说对反担保人担保反担保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还可以对反担保人的权利再次设置反担保,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既可以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也可以向次反担保人进行追偿。《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
    2024-01-29
    188人看过
  • 反担保抵押期限是多久以及反担保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一、反担保抵押期限是多久?一般来说,反担保抵押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适用,期限为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反担保成立的要件是什么反担保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包括: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
    2023-06-21
    102人看过
  • 成立反担保需要什么前提,成立反担保的前提是什么?
    一、反成立反担保需要什么条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5、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二、成立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根据不同的担保方式,适用反
    2023-03-04
    106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假释担保人必须具备的?
    我国没有假释担保人或者保释担保人,只有保证人。公安司法机关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与本案件无牵连关系;2、有履行法定的保证义务的能力;3、政治权利未被剥夺,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收入。不能担任假释担保人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担保人:(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二)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以及实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三)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四)在裁决拘留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无常住户口的人;(五)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适宜作担保的人。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如果被担保人无力赔偿的,由保证人进行赔偿。《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
    2023-07-01
    71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一、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具备的法律要件是什么呢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具备的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债权。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二、低价租赁适用撤销权吗低价租赁不适用撤销权。不低价转让债务人资产,不构成恶意转让资产,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有害;5、债务人和第三人主观上是恶意的。三、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和成立要件是什么撤销权的效力,即为使得
    2023-03-10
    469人看过
  • 成立业主大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成立业主大会应具备什么条件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接到书面报告后的30日内,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起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部分业主、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中的业主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业主予以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应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邀请居(村)民委员会参加,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怎么写XXXX办事
    2024-03-13
    419人看过
  •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的要件是怎样的呢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的要件如下: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故意欺诈他人的意思,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2、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指欺诈人语言、文字或活动有隐瞒事实而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即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而虚构事实、变更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为。欺诈行为可体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被欺诈人的错误非因自己疏忽大意之故,而是因欺诈人的欺诈所致。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构成欺诈行为类似,构成胁迫也必须具备4个要件(一)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胁迫的故意,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明知会造成被胁迫人发生恐惧而故意进行威胁;第二层是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作出某种意思表示。(二)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胁迫行
    2023-07-30
    141人看过
  • 反担保成立
    法律综合知识
    反担保的成立需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由于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反担保合同也不能脱离于担保合同而单独存在。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2023-03-23
    310人看过
  • 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1、买卖房屋时第三人提供了担保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提供反担保就要签订保证合同。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
    2024-01-13
    168人看过
  • 要约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了吗
    要约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需要要约必须是特定人向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是需要经相对方承诺后才进行成立合同。一、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第二,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其次,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
    2023-06-04
    432人看过
  • 胁从犯具备的成立要件
    按照刑法对胁从犯的规定,结合立法精神,成立胁从犯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这是胁从犯成立的前提条件。胁从犯由于被胁迫而实施了犯罪行为,该犯罪行为是已经计划或已经进入犯罪预备阶段甚至犯罪实行阶段的共同犯罪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性质由共同犯罪的性质所决定,它的具体样态受共同犯罪目的的规定和制约。一般情况下,胁从犯的犯罪目标是由胁迫者授意的,胁从犯据此选择犯罪行为的具体内容与形式。在存在物质性危害后果的情况下,胁从犯的犯罪行为是促成该结果发生不可或缺的原因之一。其次,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行为人必须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这是胁从犯成立的主观条件。就认识因素而言,行为人能够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结果,否则,就不是胁从犯;就意志因素而言,胁迫行为虽使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了强制,从而使其意志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无论如何,这种精神强制不同于使人完全丧失意
    2023-04-25
    54人看过
  • 反担保具备的条件以及需注意的事项
    一、反担保具备的条件以及需注意的事项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成立须具备要件: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一)反担保函中的金额,币别应与银行对外出具保函的金额、币别相一致,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汇率风险。(二)一般不接受由
    2023-05-06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成立反担保的形式要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3
      反担保成立须具备: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 反担保成立必须要什么材料?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3
      反担保成立须具备要件是: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 反担保的意义是什么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0
      反担保的意义是可以维护担保人的权益,保障担保人的追偿权的实现,提供反担保还有利于担保关系的成立,反担保的成立条件为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是除债务人和担保人之外的人提供反担保等。
    • 任何反担保都具备哪些要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9
      反担保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
    • 成立反诉须具备什么条件呢,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成立反诉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