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刘某,男,33岁,汉族,原个体运输户,住市区鱼路号。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长某,男,1971年5月3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务农,住市区路号。
诉讼请求
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64514.40元。
事实和理由
1998年6月12日晨,原告人从宝岭驾车,途中王xx驾驶的农用车多次故意挡住前方去路,原告人多次鸣笛示意让路,王xx均置之不理。双方遂发生纠纷。王xx邀约被告人长某,共同殴打原告人,其中,长某用扁担砍中原告人头部,致原告人硬脑膜外出血,颅骨骨折。经某市法医学会鉴定,伤害程度为重伤。某市法医验伤所鉴定伤残等级为6级。原告人住院抢救16天,出院休息3个月,花去医疗费11174.40元,差旅费500元。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已由某市*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告人认为,被告人长某故意伤害原告人,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赔偿原告人医疗费11174.40元,差旅费500元,护理费1220元,营养费1060元,误工费10600元(含停止运营的损失费),伤残补助费39000元,鉴定费600元,共计64154.40元。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年月日
二、成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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