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征地拆迁赔偿问题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5:01:09 192 人看过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一、律师需要进行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来的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六)其他与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问题怎样投诉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征地拆迁问题怎样投诉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投诉和举报涉嫌违法占地行为:首先,您可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其次,您还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举报,具体途径为登录国土资源部网站提交举报信件;此外,您亦可以尝试寻找相关媒体的协助参与举报事宜;如若以上办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目前正在进行违法征地的部门所处地市政府或其上级政府提出投诉;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情况下,此类投诉往往难以产生效果,致使政府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最后,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今的司法审判制度已经相当独立,如果被征收方确实存在问题,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定行政部门败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
    2024-07-05
    344人看过
  • 房屋拆迁遇到问题该怎么解决
    1、首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沉着冷静应对,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拆,。2、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最好多报几次,拨打报警电话时手机要录音。3、选取安全位置对强拆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为后边维权收集好证据,注意一定要录到强拆指挥者的画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5-07
    30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遇到征地拆迁该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
    2023-04-30
    164人看过
  • 拆迁常会遇到哪些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果甲在乙的宅基地上建房,现房屋拆迁补偿归谁?仅就房屋补偿来讲,应当归属于甲。集体土地征收分为宅基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因此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归甲。在建设房屋时,甲应与乙在书面协议明确落实房屋归属财产权益。涉及拆迁时,应由乙与征收单位签署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后甲可依据书面财产协议向乙追偿。二、农村宅基地共有人去世如何继承?宅基地的申请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共有人去世不影响宅基地的使用,不涉及继承问题。三、拆迁补偿安置房与正常房屋的区别1、价格不同由于安置房受政府的补贴,安置房相比普通商品房要便宜,安置房属于对拆迁户的一项补偿。2、产权不同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
    2024-01-31
    191人看过
  • 空地拆迁赔偿问题分析
    一、农村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所以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是需要补偿的。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补偿标准。根据国务院下发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每2至3年调整一次。如山东省济南市2012年区片综合地价为16万元/亩。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二、城市国有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当将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毋庸置疑,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院落必须纳入补偿范围。根据前述规定,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应当依法评估,按照
    2023-07-05
    204人看过
  • 遇到政府强制征地的拆迁,该怎么办
    1、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强制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没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2、通过法各种律途,依法请求赔偿。径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可以申请行政裁决、诉讼、民事诉讼、要求组织听证会等等,合法方式处理纠纷。政府征地农民不同意可以强制征地吗政府征地农民不同意政府不可以强制,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
    2023-08-05
    125人看过
  • 怎样赔偿宅基地被拆迁的赔偿问题
    拆迁或搬迁宅基地时,应当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由其选择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的方式,并补偿村民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合理支出的费用,以此保障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一、国有土地被征收如何赔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
    2023-06-26
    261人看过
  • 征收拆迁中常会遇到的问题以及解答
    一、如果甲在乙的宅基地上建房,现房屋拆迁补偿归谁?仅就房屋补偿来讲,应当归属于甲。集体土地征收分为宅基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因此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归甲。在建设房屋时,甲应与乙在书面协议明确落实房屋归属财产权益。涉及拆迁时,应由乙与征收单位签署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后甲可依据书面财产协议向乙追偿。二、农村宅基地共有人去世如何继承?宅基地的申请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共有人去世不影响宅基地的使用,不涉及继承问题。三、拆迁补偿安置房与正常房屋的区别1、价格不同由于安置房受政府的补贴,安置房相比普通商品房要便宜,安置房属于对拆迁户的一项补偿。2、产权不同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
    2024-01-25
    276人看过
  • 征地拆迁遇到了离婚,补偿款该怎么算
    一、征地拆迁遇到了离婚,补偿款该怎么算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补偿款。第一种观点认为该补偿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征地补偿款是在婚后获得的,那么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二种观点认为补偿款属于失地的农村所有,该补偿款属于被征地农民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地农民日后的生活保障,不应该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则补偿款的分配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中存在一方并不属于农村户口,其补偿款应当划分为宅基地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非农业户口的一方有权获得房屋的补偿款,而无法获得宅基地补偿款,主要是由于宅基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非农业户口的一方获得宅基地补偿款,则会导致农业户口的一方其权益受到损害,不利于日后的生存发展。这两项意见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此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征地拆迁是不是共同财
    2023-04-20
    305人看过
  •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2、征收耕地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3-03-31
    73人看过
  • 遭遇拆迁纠纷起诉问题怎么办
    遇到拆迁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房屋拆迁补偿什么时候给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
    2023-06-27
    325人看过
  • 怎么向律师咨询征地拆迁问题
    说的这个问题,很多当事人不禁疑惑,征地拆迁和违建强拆维权案件,咨询律师还有什么门道吗?答案是肯定的,这是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第一次沟通,当事人想说什么或者想表达什么和律师想了解的内容往往相差甚远,律师想了解的很多仅仅是法律事实和当事人主张能依据的证据,而不是听当事人讲故事和埋怨,这样解决不了问题。所以经过长时间的经验总结,这个问题确实很突出,需要给大家简单地指出一些大家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供各位参考。很常见的当事人咨询风格是叙事型的,这可不是大家所想的是这个当事人当下这面临的纠纷,而是会从很久远的故事开始讲起,如果我不打断当事人的讲述,估计没有几十分钟讲不完这样的大型连续剧。打个比方说,征地拆迁纠纷,往往会掺杂陈年旧事,比如权属纠纷、手续不全、证件缺失等等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当事人在目前征收拆迁的过程中被压低了征收补偿款甚至不予补偿。是的,上述这些问题的缘由律师肯定是要了解清楚,但是当事人
    2023-04-13
    253人看过
  • 拆迁补偿费用及土地征用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2023-07-05
    424人看过
  • 企业拆迁中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应对
    在企业遇到拆迁时最好做好以下准备:1、整理企业财产清单。财产清单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等等,整理这个清单的主要目的,是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客观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2、准备材料清单。材料清单主要有被拆迁企业土地、房屋相关的各种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经营过程中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等,这些材料已有的要保存好,列好清单,没有但重要的应尽量想办法解决。3、了解拆迁项目。很多企业经营者面对拆迁一头雾水,对拆迁项目不了解,对拆迁方的进度、补偿态度等等知之甚少,拆迁主体是谁,规划的目的是什么等,只有了解项目,才能制定出相对的补偿计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
    2024-05-01
    64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征地遇到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3
      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门投诉,房屋拆迁需要有正当理由,而且要经过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不合理的拆迁决定或拆迁补偿政策,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需要及时核实处理。
    • 企业拆迁哪些问题企业拆迁遇到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2
      在企业遇到拆迁时最好做好以下准备: 1、整理企业财产清单。财产清单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等等,整理这个清单的主要目的,是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客观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 2、准备材料清单。材料清单主要有被拆迁企业土地、房屋相关的各种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经营过程中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等,这些材料已有的要保存好,列好清单,没有但重要的应尽量想办法解决。 3、了解拆迁项目。很多企业经营者面对拆迁
    • 拆迁问题赔偿怎么赔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
    • 遇到征地拆迁,靠什么提高拆迁补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30
      征地拆迁,业主树立维权意识,请专业机构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注意和拆迁方谈判技巧,通过这些方式,争取提高拆迁补偿。拆迁方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后,如果业主有异议,可以去查询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遭遇非法拆迁的,更应该去投诉。
    • 房屋拆迁遇到的问题怎么解决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