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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拆迁补偿安置

  • 签了安置补偿协议还能维权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一般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对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怎么签订生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订立协议的主体。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3、补偿安置方式。4、货币补偿金额。5、搬迁期限。6、违约责任。7、争议的处理。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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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时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我们律师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订立
    2023-08-18
    351人看过
  • 如何判定是否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针对食品经营者,是否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通常要考量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行为的违法性指行为违反了规定的义务或违反了法律的要求,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生命健康和安全权,甚至侵害了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由于食品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食品经营者处于强势地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会造成个人和社会利益的极大损失;二是主观恶意性《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了区别对待,对生产者适用的是严格责任,即生产者只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就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销售者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即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进行销售的,才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要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上
    2023-08-18
    105人看过
  • 企业违法生产可否强拆产房?
    只要是属于合法的强拆就可以实施;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最后,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
    2023-08-18
    110人看过
  •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答案,拆迁合同纠纷起诉的情形有一两个,比如当事人怎么安置合同都已经签好了,都是被拆迁人拒绝搬走的,那么拆迁人就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这是经常遇见的一种拆迁合同纠纷,法律对此纠纷的解决是提供了一些救济途径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提起行政诉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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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拆前听证会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在强拆前邀请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相关法条:《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法院听证会是什么意思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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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程序及时限
    拆迁补偿安置
    1、向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2、区房管局公示,公示期10日。3、审核并开具《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工作时限5日。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有什么规定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根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时确定的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价格,安排楼层、朝向差价,按门栋制定平均销售价格,并报市物价局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市物价局制发核准通知。市房管局为其核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后,将房源情况及销售价格在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发布。销售价格一经公布,销售单位不得提高。什么是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答:所谓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有关部门按照四带(带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带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条件招标建设,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从严控制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住房。哪些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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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农民公寓和临时安置补助
    1、公寓安置的协议书上只注明大洋公寓,虽然现在说是在大洋路南端(现代广场)附近,但是N年后大洋公寓会不会搬到其他地方呢强烈要求在协议上注明大洋公寓在大洋路南端(现代广场)附近。2、本来ZF是应该先安置再拆迁的,补助费就应该按照安置面积来计算。按丽水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四)公寓安置的交房期限:选择多层住宅安置的,安置房交付期限为两年;选择高层或小高层住宅安置的,安置房交付期限为三年。如果3年内没交房,临时安置补助费就更应该按安置面积计算,因为在这3年内应该享受到安置面积的房子了啊。既然没交付就应该按安置面积计算,还有随着物价上涨,房租也会上涨,因此第4年就应该2倍,第5年3倍~~~以此类推,否则ZF给你来个不知何年何月的交付日期,说不定我们这辈子都住不上了。3、在协议上应该盖上ZF有效相关部门的公章,否则到时候啥拆迁公司和啥旧城改造部都没了,大家向谁要房子啊。现在拿农民公寓的都是一些普通老百姓,都不懂的太多的法律法规,都不会想的太多,只想早点住进安置房。他们都是支持政府的,当也不能给忽悠了啊。也希望这些老老实实的农民看清楚合同,多问问,不要把自己的权力给放弃了,不要给忽悠了。你们的田给征,房给拆了,再给忽悠了,你们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农民公寓能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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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坯房强拆问题合法吗
    拆迁补偿安置
    土坯房强拆是不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在合法的强拆程序中,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基本前提是,拆迁方是否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了补偿,如果补偿没有到位,人民法院根本不可能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所以,即便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还是能够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获得安置补偿。村民自治强拆合法吗实际上,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规定,那就是村民自治既不能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也不能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村委会对我们的房子进行强拆时,就一定对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村委会是不可以以自制的名义对房子进行强制拆除的。其次,在村委会自治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那就是村委会和成员应当要遵守宪法和国家政策,继而来实行村民自治。综上所述,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而且也没有权利就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制定的。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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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置换怎么算?
    拆迁补偿安置
    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如下: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被拆迁人只能选择与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法定面积最接近的户型,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超过安置房最大户型面积的,由本人申请,经拆迁人同意,可选择多套安置房,但所选安置房总面积不能超过被拆迁房屋的法定总面积。2、原地还房: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才可另行安置房屋。3、产权调换协议:选择产权调换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应当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不应以其他名称不替代,协议的内容中,也应当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内容。【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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