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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出资

无形资产出资

  • 无形资产出资需要评估吗
    无形资产出资需评估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符合货币估价和法定转让要求。非专利技术出资需交付技术及确认使用无障碍,专利权出资需考虑保护年限和许可影响。需提交技术转让合同备案。无形资产出资需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无形资产出资是公司发展中常见的一种出资方式。在出资过程中,需要经过无形资产评估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两个过程。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对于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情况,股东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有无存在障碍。对于以专利权出资的情况,股东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及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 此外,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还需提交技术转让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由公司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时,需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将无形资产所有权属由股东变更为公司。 无形资产出资是一种常见的公司发展方式,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经过评估和办理转移手续。无形资产必须符合货币估价和法定转让的要求,不能以劳务、信用、个人名义、商誉或特许经营权等作为出资方式。对于非专利技术出资,股东需确保技术交付合法并无障碍;而对于专利权出资,需关注保护年限、许可情况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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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形资产出资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出资
    企业应将入账的无形资产在一定年限内摊销,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冲减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主要涉及无形资产成本、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残值等因素。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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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册资本有哪些注意事项
    1、缴纳时间注册资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缴纳形式注册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无形资产或者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允许出资的有:商标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著作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价值通过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价值评估报告来认定其价值)。3、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2)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3)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4)上市公司最低3000万。新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哪些影响?新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的影响如下: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4.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验公司注册资金的。因为注册资金涉及你公司的资质评定等级,不同等级资质的公司可以获得招投标的工程等级也不同。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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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一般程序与操作问题之二
    文章分析了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一般程序与操作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各地操作企业改制的实践经验,国有企业改制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一般应当包括如下几个必要程序;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一般程序与操作问题等相关信息咨询。3、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事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规定进行。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随后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2年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取消了政府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这几个文件确定了资产评估逐渐变化的各种规范。以前的评估程序是先由改制企业向政府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立项,立项后再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将评估报告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确认,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后,政府主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进行事先的立项审批,而只是在企业完成资产评估活动之后,根据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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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一般程序与操作问题
    文章分析了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一般程序与操作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各地操作企业改制的实践经验,国有企业改制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一般应当包括如下几个必要程序;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一般程序与操作问题等相关信息咨询。一直以来,在中央层级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我国都没有制定和颁布一部系统地指导各类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操作性和程序性规定,《公司法》第七条关于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程序性规定更是过于简单和抽象,欠缺可操作性。改制过程中的关键操作环节如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等都是由专门的部门规章加以规范的,只有各级地方政府(一般是省级和地级)或中央企业集团颁布了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或本集团下属的国有企业如何操作改制的具体程序规定。2003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就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理层收购等重要环节和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指明了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基本操作环节和内容。但严格说来,该规范意见还不能看成是一部系统的国有企业改制程序规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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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善我国公司出资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公司出资制度如何完善?现阶段不应过早采用授权资本制。很多的学者提倡适用授权资本制度,他们认为授权资本制度是法律体系发展的方向,笔者赞同这种观点,同时也认为授权资本制度不应现在就实施。虽然法定资本制度有很多的弊端,但是如果不采用一个过渡,会暴露出更加尖锐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原因:第一,投资人自律性尚不强。在授权资本制度下,对于其余部分的股份发行和募集时间如果不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而是由公司董事会在适当时间决定,并在此制度下不规定首次发行股份占总资本总额的比例,将导致企业对外发布的资本总额与实际资本脱节。第二,信用缺失以及配套规定滞后。当前我国资信公开程序不够,不是任何的人都可以调查其他公司的资信状况,一是调查工商档案度出现了割据式的规定,其中对外商投资企业规定最为宽松,国家为了鼓励其投资,在法律上无最低资本额限制、并享有分期缴款、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但是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出发,那么内资企业也一样需要竞争力,在法律中对其规定过高的资本额显然是没有道理的。第三,高资本额会桎梏公司投资人资格。一些高科技、技术型的企业不需要高额的资本额即可创造价值,并可创造超出几倍的资产。而一般的自然人都是很难达到,国企改革时企业的资产固然能够达到这个数额,但是国有企业改制要通过净资产进行注册,有的国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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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股的错误认识有哪些
    无形资产出资
    但是,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因此,在中国公司中并无干股,也就谈不上以干股作抵押。如果是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份,你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其名下的股份份额就是其依法可以抵押的股份。另附:干股已成为新类型受贿行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收受干股期权寻租等10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干股和实股的区别干股的本质其实是虚拟股,干股股东并不是真的持有某一种股票,而是假设其持有一定比例的某种股票后,在年底分红的时候给予其相应比例的分红而已。实股则是值真实的股票,持有实股的人不仅享有该只股票的分红权利,还能作为股东享有对公司的控制决策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实股股东的权利远远大于干股股东。公司配送干股主要是作为一种激励措施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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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2、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70%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无形资产如何出资?无形资产出资要经过无形资产评估、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两个过程。无形资产出资时应需要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但难免会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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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公司法:增加股东诉讼的规定
    新公司法:增加股东诉讼的规定新公司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起诉讼。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等情况下,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增加理由:现行公司法没有关于股东诉讼的规定,在实践中影响了股东权利的维护,有必要增加这方面的规定,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积极性,增强投资信心。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新《公司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此后所有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公司的任何经营行为都应该遵循新的公司法(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所称公司法系对公司法法律、法规的统称)。新公司法的出台,其目的一是鼓励投资;二是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繁荣,提高公司和整个社会的竞争力;三是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并且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些内容在新公司法中是如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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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避公司上市的法律风险(八)
    公司税收问题(一)税收优惠问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未经过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不能作为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法律依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亦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而各地为招商引资,或鼓励上市,往往在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基础上,针对公司有一定税收优惠政策,导致拟上市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统一的税收规定不符。所以拟上市公司应在上市准备过程中重点解决此类问题,对原享受的优惠政策所形成(减免税、补贴收入)所形成的资产,应按税务总局、国资部门的要求加以界定,明确其性质后,加以妥善处理,或交还政府或作价入股。有些地方税务部门对企业征税,不是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而采用定率(即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所得税)征收,或是定额征收方式,导致按国家统一税收制度核算的纳税金额与实际核算交纳的金额严重不符,注册会计师有可能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税收问题有可能成为上市的障碍,此类风险应当积极避免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如果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着与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符或者越权审批的情况,发行企业应当提供省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由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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