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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国际贸易合同条款是在国际贸易中,就交易双方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规定。是以双方的协商为基础而形成的。主要涉及到... 更多>

国际贸易合同

  • 签署国际贸易合同的要点
    签订涉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必须尊重国家的主权原则,遵守有关国际交往方面的法律规定。2,签订涉外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主体必须合法。3,涉外合同的所有条款必须齐备,书面文字表达必须清楚准确;4,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必须在核定的经营业务范围内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外贸事项对外签订合同。代理人不得超越经营权限签订合同,也不得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5,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订立涉外合同的准备工作有什么1、确立项目开展涉外承揽业务,应以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为主要目的,同时,立足于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2、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主办单位应当把初步的立项意见及规划进行规纳整理,使之具体化,形成项目建议书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3、进行可行性研究。4、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
    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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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是什么特点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是: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国际贸易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联系双方的纽带,对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国际贸易合同的特点是:1、国际性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2、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一、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有一般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第一,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第二,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的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第三,最长的诉讼时效不超过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十年。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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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变更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变更的条件是: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一、合同有没有溯及力?合同变更是否有溯及力要看当事人的约定。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变更的条款对合同变更前的行为有效或者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是什么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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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1)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4)国际贸易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什么是运输合同的生效要件运输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1、承运人和托运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资格;2、运输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运输合同额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民法典抵押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就有效。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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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仲裁条款效力认定的类型有哪些?
    常见国际商事争端仲裁条款效力认定的五大类型国际商事争端是一种含有国际因素的广义上的商事争议,其国际性、商事性的特性使国际商事纠纷不同于简单的国内民事纠纷,与之相对应的纠纷解决路径自然也有所差异。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所带来的日益增多的全球性跨国贸易和国际商事争端,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此类纠纷的一种国际机制,其运用也日益普遍。仲裁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国际商事仲裁的启动同样要以争议双方的自愿提交为前提。仲裁协议(arbitrationagreement)是当事人将其特定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共同意思表示,它既是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依据,又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庭受理仲裁的前提,更是法院拒绝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基础。仲裁协议的存在是整个仲裁程序得以顺利展开的基石。具体类型如下:一、存在完备有效的仲裁条款时,作为法院驳回起诉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争议解决方式分析:当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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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一、合同中的价格条款的内容包括单价与总值两部分。二、规定价格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1.合理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偏高或偏低。2.根据经济意图和实际情况,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3.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币值变动带来的风险。如采用了对我不利的计价货币,应争取订立外汇保值条款。4.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办法,以避免价格变动的风险。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运用。6.如果货物品质和数量约定有一定的机动幅度,则对机动部分的作价也应一并规定。7.如果包装材料和包装费用另行计算,对其计价方法也应一并规定。8.单价中涉及的计价数量单位、计价货币、装卸地名称等必须书写正确、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一、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1、填写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二、建筑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内容是什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包括约定合同价款和依据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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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国际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民法典上通常讲的成立合同有哪些基本条件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合同的内容以及订立的过程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二、租房合同不合法的话还有没有法律效力租房合同不合法是无效的。合同想要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合同签订要求都有什么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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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有效的条件有: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无效、可撤销事由等;其他法定条件。成立的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当事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后,对方同意的。一、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有合同效力吗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合法意思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采用承诺的,需要承诺生效。2.(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别人的手写的手印有法律效力吗只要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和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按照相关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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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是否必须是公章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不是必须盖公章,当事人是法人的,如果有专门的合同章的,也可以使用合同签章签订合同。一、合同有公章能加盖公章吗合同是可以盖公章的,特别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需要加盖公司的印章。签合同可以用合同专用章,也可以用法人章,只要是合同依法成就,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用法人章确认,同样是有效的合同行为。公章可代替合同章,合同章不能代替公章。二、合同一定要盖合同章吗不是必须盖合同章。可以是同公章、签字或者按手印都可以。但是合同明确规定必须加盖合同章的除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三、公章与合同章的是否一样公章和合同章不一样。公章是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是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有时候可以代替合同章。而合同章是在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代表的只是单位主体资格的证明。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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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贸易合同上盖章需要公章吗
    对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一、什么是法人章法人章就是单位的公章,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实践中,常有人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其实这是不对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简称法人,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二、合同有公章没有法人签字是否有效呢一般情况下,合同有公司的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该认定合同有效。但是,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却由经办人员签字,是否发生效力,需要根据具体签订的职工是否有公司的授权而定。公章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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