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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效力
收养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 更多>

收养效力

  • 民法典的收养效力是什么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生效,收养关系生效后,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适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民法典关于收养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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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的养子女的姓氏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养子女的姓氏】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民法典中抚养子女义务有哪些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主要包括:支付抚养费、进行教育和进行保护等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8-17
    26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期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有效期,最长的有效期是20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民法典中拟制血亲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抑制血亲是可以形成抚养关系的,因为收养孩子以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适用于民法典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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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人收养的子女是否赡养生父母
    养父母通过民政部门收养,完全符合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你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你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生父母与你之间的权利义务因为你被别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你在对养父母尽孝心的同时,可以不赡养你的亲生父母。但并非是因为你的生父母对你未尽到抚养义务,而是因为你和你的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已建立了新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生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子女被依法收养后,生父母只有在符合下列情况时,才能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首先,被收养的子女还未成年;养子女已经成年的,要解除收养关系只能由该养子女和养父母协议解除,或者向法院起诉解除,生父母无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其次,如果养子女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那么要解除收养关系还需要该养子女的同意。再次,收养人有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权益的行为。最后,有以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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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断绝父母关系协议书有效吗
    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一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二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所以,如果是亲生的话,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能够解除这种亲子关系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子女断绝父母关系能不能分户(一)在法律上断绝父子关系是不成立的,也不受法律支持。父子关系是两种,一是亲生子,二是收养子,亲生子是血亲,谁也无法解除,收养子可以解除养父子关系。姓氏是可以改的,因为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户口可以自行选择分开还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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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亲生可以断绝父子关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是亲生形成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例如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可以解决的,解除收养关系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不同的收养解除方式的条件如何(一)收养的协议解除的条件收养的协议解除是指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协议解除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二)收养的法定解除的条件收养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收养的法定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属于协议解除。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3、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怎么样才能有效断绝父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
    2023-08-12
    448人看过
  • 收养成立效力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养子女的姓氏】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收养行为】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涉外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收养的成立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也就是必须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和收养的形式要件。收养的实质要件包括收养关系中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意思表示等内容。收养的形式要件即收养的法律程序。各国一般都要求经过申请及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备案,进行公证或登记,收养才能生效。但在具体法律手续上,互有差异。(1)收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对于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各国一般以当事人的属人法作为准据法。但各国的具体作法又有不同:1.适用收养人的本国法。2.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的本国法。3.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4.适用收养发生地法。(2)收养形式要件的法律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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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条件相同的子女要归谁抚养
    父母条件相同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确认方式如下: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增长抚养费的条件如下: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没有抚养子女的父母需要赡养吗父母没有抚养子女,如果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因收养等原因消灭的,子女不承担赡养生父母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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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部门能审核收养了几年的吗?
    没有规定时间。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公证的收养行为,即缺乏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具体表现如下。一、收养弃婴。二、收养孤儿。三、收养失踪或流浪儿童。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五、扶养被拐卖儿童。六、无子女者为继续宗嗣而认养他人子女。七、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八、亲生父母确实没有抚养能力,把孩子送人收养。具备条件(1)收养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与父母子女相称,并被群众及相关组织公认;双方互相扶养的事实。三、养育子女与生父母实际上已经终止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者有关组织证明养父母与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不办理合法手续的,也应当按照收养关系处理。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特点:1.在工作日时,带两本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及双方二寸单人照片,当日即可办理。2.双方在离婚之前必须就财产、孩子问题达成共识。(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优点:速度快,当日即可办完手续。(二)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缺点:1.必须带齐两本结婚证,如果无结婚证或结婚证有一本丢失,那只好补办一张,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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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了怎么办
    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了,可以起诉至法院解决问题,有法院作出判决解决纠纷。注意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婚姻关系的成立,是男女两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成立的,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依法解除。二、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带有父母双方血亲的自然血亲关系,是不可能解除的,因此,《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仍应依法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必须的费用。《民法典》第一千
    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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