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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

  • 租赁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怎么处理
    1、租赁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如何处理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确定逾期付款的处理。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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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2、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果要使用劳动力的话,那么就必须要通过正规的途径来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这样才能够确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真实的劳动关系,并且才受到法律保护。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
    2023-08-18
    449人看过
  • 合同价格如何受官方指导价影响
    政府根据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洛阳委托律师如何收费(政府指导价)(一)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1)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3000—1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2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5000—30000元。(2)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刑事案件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二)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1)民事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3000-5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1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2-4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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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价格是政府定价吗
    1、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构成,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执行。各地在制定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审核经济适用房开发成本、管理费用和利润。2、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一是开发成本。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归集。按规定缴纳的自来水、供电、供热、燃气、邮电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配套性费用应计入开发成本。二是税金。三是利润。3、一价清制度。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经济适用房房销售价格,并在销售合同中载明。经济适用房房销售合同签订或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备案后,经营者不得在销售合同中载明或已经履行明码标价备案手续后的销售价格之外再行加价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另不得以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等形式提高销售价格。若确实发生不可预见费用或政府依法出台新的规定需加收费用,应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律师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情形有哪些1、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政府制定律师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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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房屋交房延期如何索赔
    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延期交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购房者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房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房屋买卖中交付如何认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房时间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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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房屋买卖中交付如何认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房时间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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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面继承要交地税吗
    如果商标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的,是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由土地使用人交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门面继承后买卖怎么交税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分割遗产;父母在世,可以办赠与公证或者买卖过户。区别上,继承或者赠与的房产再出售要补缴20%的个税,适合自住。买卖过户的房产相对过户费用高一些;看你们的城市是否限购,如果不限购,房产想出售,还是买卖过户比较好,费用按二手方的税费收取;赠与和继承,需要按面积的2%收公证费,这是政府定价,不是指市价;赠与的房产过户时按评估价收3%的契税;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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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倒闭之后贷款还要还吗
    贷款是要还的,贷款人与放贷银行是基于贷款合同而建立的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债务的规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房贷银行作为债权人,就算银行破产了,它仍然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继续偿还一切债务。所以即使放贷银行破产了,贷款人仍然需要还贷款。银行倒闭后存款的处理中国的具体条例是这样的: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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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安装工程的计价方式有哪些
    1、因设计导致工程价款结算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2、因工程量导致工程价款结算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3、因结算文件发生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4、订立数份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实行工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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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人群是否可以免费?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费用相对于外面得打印店收费其实是差不多的,而且相对于较便宜。所有价格都是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都是有相关规定和标准的,不会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农村这些特殊人群,能否获得征地补偿当然可以,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都是支付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而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分配给村民,后再统一调整本村(组)农业承包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土地共有人应共同享有,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就应由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参与分配,这与法律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性质是相一致的。那依据什么标准来确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呢?在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主张:户口说,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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