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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益保护

农民权益保护

  • 我国农民权益保护制度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保护的根源就在于法律制度上的缺位。(一)当前我国农民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我国农民权益保护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改革开放的20多年来,我国农业有了很大发展,农村有了很大变化,农民的社会地位也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也应注意,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利益保护、社会竞争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农民的权益仍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保护,仍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第一,农民的受教育权、身份平等权、迁徙自由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等最普遍的社会权利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具体而言,在户籍身份上,农民进城打工受到各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在选举权和受教育权上,我国广大农民及其子女并不能充分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在社会保障上,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再分配政策基本上没有惠及农民,农民几乎不能享受国家给予城镇居民那样全方位的保障。第二,农民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特别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有效保护。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结构客观上造成了我国城市居民与农民身份上的差异,这使农民利益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因而需要公正的法律制度安排来维护农民的利益。财产权是公民最为基本的权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显而易见,土地可以说几乎就是他们谋生的惟一手段。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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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权益保护法原则有哪些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一方面是指农民群体和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平等,另一方面是指农民群体内部的平等,它是说,不能以突出保护某些农民群体的利益而损害其他农民的利益,不能以牺牲少数农民利益为代价来保护多数农民的利益。(二)合法原则立法所要保护的权利应该建立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的基础上,《农民权益保护法》是保护农民依法享有权利的立法,而不完全是为农民设定新权利的立法,在性质上不是一部赋权的法律。[6]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权益保护立法是保障护农民权益实现的立法。所以说,这部法律的目的和功能在于保护农民已有和应有法定权利的实现。(三)便民原则在农民寻求权利保护的过程中,应当保护其行为的有效和便捷,这应当是《农民权益保护法》的一个方向。具体例如,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应当针对权益的性质和农民维权的难度来确定;在对农民维权请求的审查期限上应体现出及时性,因为现实中对于农民权益保护请求的拖延,实际上也是侵害农民权益的一种形式;在农民权益案件的受理上,行政受理和司法受理必须要考虑到农民的特点,应当求相关的机关承担相应提示和说明义务。(四)节约原则对于与农民权益相关的纠纷,因其处理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成本,所以立法在制度设计上应当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建立相应的制度,减少农民在维权过程中的时
    2023-06-12
    180人看过
  • 完善农民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新世纪以来,我国持续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三农的氛围日益浓厚,农民权益保护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权益受损现象仍然存在。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在农村,一些地方在征地过程中不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征地补偿水平低,失地农民缺乏充分的社会保障;在城市,有的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辞退农民工,恶意拖欠甚至克扣农民工工资,强迫其超时劳动而不支付合理报酬,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等。出现损害农民权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一是有关法律对土地征用中的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这为一些地方任意解释公共利益进而滥用征地权力留下了法律漏洞,也为房地产商乱占农地打开了方便之门。二是征地补偿标准过低。相关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范围仅限于与土地有直接联系的损失,未考虑土地自身价值;补偿以农地收益为基准计算,没有反映农地转为非农地后的升值;有的地方在制定和实施补偿时信息不公开,导致补偿费被层层截留。三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或执行不力。如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进行纠正,对恶意欠薪者惩戒力度不够,对处于弱势的农民工支持保护不足。有效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应针对农村征地以及农民外出务工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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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平分享改革成果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对农民,既要强调其作为一般民事主体所应享有的平等权利的确认和回归,同时更应当强调其作为特殊弱势群体应予倾斜性政策保护,包括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对农业补贴范围完善补贴标准和办法等。特别是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本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用大量篇幅阐述三农问题,提出要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三农问题既需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正确的路径选择,更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政府工作报告给我们的启示之一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条件是必须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把解决民生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如果说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较低水平和改革开放的初期,发展经济还具有某种目的性价值的话,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发展经济就仅仅具有工具性价值而不具有目的性价值。换言之,发展经济只是改善民生、增进社会福祉的一种手段。只有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持久动力,才能实现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政府工作报告给我们的启示之二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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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议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的必然要求。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流转得到农民的积极参与,并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保障农民的知情权是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只有农民对土地流转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土地流转的意义、目的和具体使用途径、收益情况、补偿方式等情况,通过公示、村民会议等途径详细告知农民,让农民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现在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决策过程中,不注重与农民沟通,甚至暗箱操作,这不仅不利于农民维护自身权利,更不利于调动农民加快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决定权。虽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但农民是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对农村土地流转应具有最终决定权。因此,在保障村民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是否进行流转、流转多少、流转价格(租金、股权等)等问题,都应该由村民委员会形成方案,并提请村民会议通过民主方式集体决定,然后由业主与村民分别签订合同。同时,也应允许村民个人自主与业主签订流转合同。要充分保障农民的收益权。收益权是农民最重要的土地权利。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
    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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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哪些人需要办理暂住证
    市民提问:我朋友在两路一个超市上班,她是双龙湖街道的农村的,在碧津公园附近租房子住。目前公司要求她办理暂住证才可以上班。因为我是学法律的,她就跑来问我,我就在网上查了一下重庆关于暂住证办理的法律法规。按照《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她是不需要办理的,因为她是主城街道的农村户口。本条内容:本规定所称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市外人员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或跨镇、乡居住的本市人员。但常住户口在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街道的人员在上述9区街道辖区范围内居住,或其他区街道的人员在本区街道辖区范围内居住的人员除外。按照《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朋友她是需要办理的,因为她是农村户口。以上两个法律一个是2002年的法律,一个是2005年的法律,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我朋友她是需要办理暂住证的。我现在需要是贵部门给我一个权威解释,到底她需不需要办理暂住证,哪些人需要办理暂住证还有她办理暂住证,是在租房子的派出所办理,还是上班的地方的派出所办理户政处受理平台回复:根据《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市外
    2023-05-10
    120人看过
  • 农业法调整对象是什么
    农民权益保护
    《农业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特定的农事关系,而不是一切农事关系,更不是农事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农事关系,是指在农事活动过程中以农业生产为基础逐层交融而形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总和。《农业法》所调整的农事关系主要包括农事组织关系、农民权益保护关系、农业资源环境关系、农业科技教育关系和农村社会保障关系等。相关知识点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注册注册申办农村合作社流程如下: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农业等多个部门1、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8)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9)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2、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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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市人大代表调研课题“代表说了算”
    如何提高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的效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些年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中,积极探索创新,直接向人大代表征集调研课题并从中选题,由“代表说了算”,较好地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代表活动的实效。课题选择实现“自下而上”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是闭会期间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活动方式,对于反映人民群众心声,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督促政府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着重要意义。以往,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活动,侧重于围绕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在推动工作落实上选题并确定活动内容,走的是一条“由上至下”的路子。由于较少考虑代表的意见,尽管活动能达到预期效果,但是代表们还是感到“不过瘾”。为进一步调动代表参加调研活动的积极性,近几年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根据代表的意见,一改以往代表调研课题由上面定的办法,开始实行“由下而上”确定调研课题的做法,在每次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调研或视察前,通过发函或发手机短信等途径,将开展调研活动的目的及选题指导意见告知代表,由他们提出拟调研的课题。“代表对什么感兴趣,群众有什么要求,都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反映。对代表提出的这些课题,我委将直接收入调研课题库。在开展
    2023-04-24
    207人看过
  • 全国律协号召广大律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应对金融危机
    法制网北京1月21日讯记者袁定波广大律师应当充分发挥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作用,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企业和政府应对危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律师要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全国律协会长于宁表示,律师应创新业务,在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有针对性地钻研并办好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国际贸易、涉外投资、基础设施、金融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供全面和优质的法律服务。金融危机不仅给律师业务带来影响,而且也给律师事务所自身管理带来挑战。于宁强调,律师事务所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关注自身业务风险、注重加强内部管理、重视事务所规范建设。于宁说,律师协会应当进一步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继续深入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各个经济领域,包括律师行业自身的重大影响,并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在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破产重整、公司投资融资、劳动争议纠纷、"三农"法律服务等重要业务领域通过业务指引、专业培训、风险提示、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切实提高律师行业为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服务的能力。于宁要求,各地律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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