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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犯罪
高科技犯罪是指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犯罪行为。这些手段包括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设备等,涉及的领域包括网络犯罪、计算机犯罪、电信诈骗等。高科技犯罪具有隐蔽性高、追踪难、危害性大等特点,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打击高科技犯罪,需要加强法律法... 更多>

高科技犯罪

  • 高科技犯罪技术的特点和规律
    随着知识的不断创新,科学技术已成为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主动力。然而,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在利用技术的过程中肯定会反映出“善”与“恶”。技术价值的两重性决定了科学技术在给人类带来文明与幸福的同时,也带来了墅蛮与祸害。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21世纪,作为技术负效应的犯罪智能化、科技化趋势日益明显,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一负效应,及早做好预防,把犯罪活动造成的财产损失、精神伤害和生命残害控制在社会所能承受的较低水平之内,创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安全社会环境。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是人口、设施、物资、活动、财富、文化、科技和信息高度集中并快速运转的开放载体。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城市人与物、人与人相互作用下产生的结构性和非结构性的各类社会矛盾,如不及时调整与处理,就会出现犯罪陡增现象。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都出现犯罪高峰。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必然是犯罪活动的密集区和高发区。同时,城市是科学技术的研究中心,新技术发明和应用首先在城市。与此同时,城市又是犯罪分子利用科学技术作案的重灾区。因此,城市必然成为预防和控制犯罪特别是高科技犯罪的重点。一、现代城市犯罪技术现状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刑事犯罪活动也在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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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起刑点是什么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起刑点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尚处于潜伏期,虽然可能占用了一定的系统资源,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均不构成本罪。二、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无严重后果发生,是本罪与非罪行为的分水岭。从这种高科技犯罪的特点上考察,本罪不存在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三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因为在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认定行为人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存在一定的难度,容易将技术水平不高或操作失误的行为作为犯罪来处理,可能扩大打击面,同时也不利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2、本罪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行为对象不同。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后者局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2)行为的方式和内容不同。本罪可以在合法使用的或非法侵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上实施破坏行为,后者的行为只能是非法侵入,不实施破坏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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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般判几年
    一、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般判几年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尚处于潜伏期,虽然可能占用了一定的系统资源,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均不构成本罪。二、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无严重后果发生,是本罪与非罪行为的分水岭。从这种高科技犯罪的特点上考察,本罪不存在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三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因为在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认定行为人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存在一定的难度,容易将技术水平不高或操作失误的行为作为犯罪来处理,可能扩大打击面,同时也不利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2、本罪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行为对象不同。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后者局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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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定刑是什么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定刑是什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尚处于潜伏期,虽然可能占用了一定的系统资源,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均不构成本罪。二、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无严重后果发生,是本罪与非罪行为的分水岭。从这种高科技犯罪的特点上考察,本罪不存在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三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因为在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认定行为人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存在一定的难度,容易将技术水平不高或操作失误的行为作为犯罪来处理,可能扩大打击面,同时也不利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2、本罪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行为对象不同。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后者局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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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多久
    一、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多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尚处于潜伏期,虽然可能占用了一定的系统资源,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均不构成本罪。二、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无严重后果发生,是本罪与非罪行为的分水岭。从这种高科技犯罪的特点上考察,本罪不存在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三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因为在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认定行为人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存在一定的难度,容易将技术水平不高或操作失误的行为作为犯罪来处理,可能扩大打击面,同时也不利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2、本罪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行为对象不同。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后者局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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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对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
    一、如何对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尚处于潜伏期,虽然可能占用了一定的系统资源,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均不构成本罪。二、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无严重后果发生,是本罪与非罪行为的分水岭。从这种高科技犯罪的特点上考察,本罪不存在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三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因为在没有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认定行为人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存在一定的难度,容易将技术水平不高或操作失误的行为作为犯罪来处理,可能扩大打击面,同时也不利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2、本罪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行为对象不同。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后者局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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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打人重伤怎么处理
    一、未成年打人重伤怎么处理看具体情况定,已满十四周岁,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一)犯罪主体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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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盗窃案件的辩护词
    辩护词北京市zy律师事务所接受dy的父亲****的委托,指派lzy、lqt作为dy的辩护律师。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dy犯盗窃罪不持异议,但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dy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有异议。1、被告人dy是将他人帐户内的资金划入王冰的帐户,而不是将银行资金划入自己的帐户。根据公诉机关2006年**月**日出具的*********起诉书阐述:被告人dy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系统,秘密地将他人帐户内的资金划入自己帐户,并将赃款提现以及用于消费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权利,。以上起诉书中公诉机关已经明确表明,被告人dy是将他人存款划入***帐户内,而不是将银行自己划入自己的帐户,其行为触犯的是他人的合法财产而不是银行的合法财产。2、储户存款的所有权属于储户。根据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储蓄存款是指个人所有的存入中国境内储蓄机构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以上规定说明储户存款是储户所有。本案中被告人dy盗窃对象是储户帐户内存款,而不是银行资金,因此不应定性为盗窃金融机构。3、本案被害人是**、**、**,而不是××××银行。根据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被告人dy盗窃的是上述三人帐户内存款,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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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刑事案件犯罪呈现新特点新对策
    今年以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涉网络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该类犯罪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多有预谋。行为人是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从事智力犯罪行为,事先均有较为周详的计划。二是犯罪隐蔽性强。网络犯罪作案时间短、过程简单,没有特定的客观表现形态,一般也没有固定的犯罪场所,犯罪主体可以单独行动,可以轻易销毁作案痕迹,因而发现和侦破网络犯罪、确定犯罪主体都较为困难。三是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网络知识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熟知网络应用,而由于自身易冲动、喜欢刺激的心理特点和淡薄的法律意识,使其往往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获取非法利益。四是犯罪侵害的目标较集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产或扰乱社会秩序,因而犯罪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等重要部门、单位或各种大型公司,其中金融、证券等部门是被攻击的重点对象。五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使整个社会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加深,网络犯罪的肆意入侵和破坏,极可能导致运用网络的单位工作陷入瘫痪状态,特别是对一些涉密单位而言,网络犯罪如导致涉密资料泄密或被破坏,后果更是不堪设想。由于目前社会上对网络高科技犯罪不熟悉,对其特点、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管理措施来应对,加之相关立法滞后,一些网络盗窃、诈骗类的行为不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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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科技犯罪的特点
    高科技犯罪
    众所周知,刑法学是以具有静态性质的刑事法律为依据展开系统研究的规范学;而犯罪学则是一门事实学,是以客观存在的动态社会危害为研究对象的独立学科,不管这种事实是否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和应受处罚。因此,我们必须以高科技犯罪的特殊性为切入点,来研究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发展规律。高科技犯罪的特点:(一)犯罪领域的特定性任何类型的犯罪之所以能独成体系,首先是它具有自身的特殊规定性。高科技犯罪不管是采用哪种形式,其行为都具有与高科技领域相关这一特殊规律。例如信用证信用卡犯罪中的伪造骗财行为,或者窃取他人信用卡内资产的行为都需要具有这方面的技术知识;运用化工原料麻黄碱、茶碱、咖啡因制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则需要掌握化学合成技术。在计算机网络犯罪中这一特点表现得更加突出,无论是行为人运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异地商业欺诈、跨境赌博、洗钱等传统犯罪,或者是针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实施的黑客入侵、病毒传播、窃取资料等犯罪都没有超出高科技这一特定领域。(二)犯罪主体的知识性从一般的逻辑规律来看,高科技领域是一个知识密集的行业,实施相关犯罪的人必须是该领域的行家里手,特别是发生在一些尚属于新开发领域的犯罪更是如此。例如发生在墨西哥的一起谋杀亲夫案,就是妻子用核物理实验室获取的放射性物质实施的。然而,在一些发展迅速而又普及较快的科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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