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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主体
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 更多>

行政处罚主体

  • 行政处罚主体必须符合的要求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一、怎么鉴定医疗事故?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患双方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司法机关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司法机关直接移交。二、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三、发生工伤后的劳动能力如何鉴定发生工伤后的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组织协调鉴定工作;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
    202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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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处罚可以一事两罚吗?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同一行为,不得处以两次及两次以上性质相同或同一刑名的处罚。但是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两种处罚。一、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多罚原则是什么“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二、补充协议算阴阳合同吗不算。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2023-06-23
    3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主体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一、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听证会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2023-06-22
    17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主体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主体的条件是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一、行政诉讼的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
    2023-06-22
    33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告知书多长时间可以下发
    行政处罚告知书一般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如果属于当事人不在场情况下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行政处罚告知最迟应在七日内下发。一、闯红灯属于行政处罚吗闯红灯属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
    2023-06-22
    380人看过
  • 结合实践谈谈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一、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罚(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二、事后抓嫖不承认可以吗嫖娼是违法行为,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有违法事实与证据。一般是要抓现行,但也不排事后犯(事后追究)的。不过事后追究警方取证是存在困难的,即使被卖淫女供出来了,违法行为人要咬定不承认,派出所就会存在证据不力的困难,
    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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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易程序处罚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二、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需要明确的是,简易程序处罚与一般程序处
    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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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必须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简易程序相对于一般程序而言简便快捷,有利于及时处理行政违法案件,提高行政效率,但由于其程序简单,缺乏制约,如果适用不当,容易造成对相对人的侵害,因此,我国行政处罚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二、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023-06-20
    406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主体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一、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的鉴定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种方式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21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第二种方式是司法鉴定。目前该类鉴定是由社会力量组织建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也是司法实践中应用最广的鉴定。该类鉴定只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过错参与度、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鉴定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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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主体是什么
    行政处罚主体
    一、行政处罚主体是什么1、行政处罚主体如下:(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处罚特征有哪些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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