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过失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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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过失鉴定这段内容描述了住院患者的病历资料原件包括哪些内容。其中,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以及上级医师病例讨论记录都是住院患者的病历资料原件。1.住院患者的病历资料原件包括以下内容:-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医疗事故资料核心内容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那么,医疗事故资料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应当收集下列资料:(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关医疗活动的资料;(二)医疗事故发生现场有关情况记录、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封存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记录;(三)患者及其家属有关医疗纠纷的资料;(四)医疗事故发生率和医疗事故发生趋势调查资料;(五)其他与医疗事故有关的资料。综上所述,医疗事故资料的核心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关医疗活动的资料、医疗事故发生现场有关情况记录、2023-08-2745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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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过失鉴定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为使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得到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运作周期必须加以严格限定。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医疗事故过失鉴定书需要哪些资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2023-07-0847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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