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出版权的程序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37:44 172 人看过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即邻接权,包括图书出版者依合同约定取得的专有出版权。该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在司法实践中,忽视专有出版权人的现象较为常见,很多情况下,图书著作权人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获得法院支持,但专有出版权人并未因他人侵权而获得弥补损失。笔者分析存在以下原因:一是著作权人认为自己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行使自己的权利,却没意识到自己的部分著作权财产权通过专有出版权合同已经让渡给了出版者,如复制权和发行权。所以自己提起诉讼时并不通知专有出版权人,在诉讼中对与出版者签订专有出版合同一事也闭口不提。二是专有出版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有的专有出版者权利意识淡薄,而且知识产权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往往具有隐匿性,图书出版者所直接感受到的只是发行图书的减少,当事者有时不易觉察。还有的出版者认为维权系著作权人的事,与己无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有出版权相关文章
  • 出版合同中的专有出版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出版合同中的专有出版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民事诉讼状的内容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
    2023-06-01
    57人看过
  • 专有出版权与出版资格及图书出版者的关系
    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了出版之经营范围而获得了出版资格的出版社之类图书出版者,可以通过图书出版合同之约定而取得相应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是,难道就能因此认为专有出版权只为图书出版者所专有吗?不能。第一,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复制权与发行权的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为原始的作者,是一种可以依法处分,可以依法转移的民事经济权利。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将其许可给图书出版者,也可以将其许可给其他民事主体(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图书出版者,也并未明文禁止不得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其他民事主体);著作权人还可以依法授予被许可方再授权,即由被许可方再许可第二人出版或专有出版相应作品的权利。这是民事经济权利自由处分的基本原则,应当同样适用专有出版权这一民事经济权利。第二,虽然我国现行只明文规定了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相应的专有出版权利受法律保护,但同时
    2023-06-08
    161人看过
  •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侵权吗
    行为人侵犯的是出版者所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擅自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即侵犯了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图书出版者依照与著作权人签订的合同享有的独占的出版图书的权利,而出版权是著作权人的权利,行为人擅自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不仅仅侵犯了图书出版者的权利,同时也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出版权。这种侵权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者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给文化市场造成混乱。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视侵权情节的轻重,对侵权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和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
    2023-06-13
    107人看过
  • 什么是专有出版权
    专有出版权
    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据此,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是依据合同获得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范围也依据出版合同的约定。对于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2023-06-08
    444人看过
  •  数字出版物的版权边界:维权与保护
    这段内容讲述了电子版报刊版权的权力边界划分。电子版报刊作品属于非传统出版方式的作品,增加了传播范围和受众,因此出版商应该单独支付报酬。同时,电子版报刊作品属于汇编作品,其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在使用电子版报刊作品时,应与发行人明确约定作品的使用方式,并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授权网站发行。电子版报刊版权的权力边界划分包括以下两点:1.杂志属于汇编作品,其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一部完整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出版者,而版权的重点在于内容,而非主题;2.电子版报刊作品属于非传统出版方式的作品,它增加了传播范围和受众。出版商因此获得了更大的利益,因此应该单独支付报酬。3.报纸发行电子版时,应与发行人明确约定作品的使用方式,并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授权网站发行。如果杂志内容需要以改变杂志编排形式的方式使用,应当经作者授权。根据法律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选择或者安排其内容的原
    2023-08-28
    396人看过
  • 我国对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的限制?
    在各种出版者中,只有图书出版者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1)图书出版者的专有权虽然由法律直接规定,但要受到著作权人授权的限制。在我国,作品的出版权非经国家授予出版资格的单位,不能从事出版业务,只有具有法人地位的、有权经营有统一书号的图书出版业务的出版社,才能出版图书。(2)图书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是有期限的,只能在出版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享有;并且合同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10年。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但续订后的专有出版权仍然不能超过10年。(3)图书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地域内有效。(4)图书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还受到版本的限制。除非出版合同另有约定,图书出版者只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手稿所使用的文字的版本享有出版权,著作权人对其他文字形式的版本可自由另行联系出版。(5)在图书出版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导致专有出版权终止的事由,或者发生了严重违反
    2023-06-08
    268人看过
  • 未出版的艺术品是否受版权保护?
    未出版的作品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出版,都应当享有著作权。根据作者所属国家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家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国际条约,外国人享有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未发表的作品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时间是自作品完成以来,外国人的作品可以在规定的条件时受到保护。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团结是国家富强、安宁的重要保证。因此,国家历来重视民族团结问题,要求各民族互相支持,互相尊重,要求一切国家工作人员都是要严格遵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并对严重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以犯罪论处,给予刑事处罚。出版机构在出版物中理应加强宣传民族团结的内容,更应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但近年来
    2023-07-04
    231人看过
  • 出版合同是不是都是专有出版权
    出版合同不一定都是专有出版权,具体取决于合同约定,但一般情况下都是专有出版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一、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2)作者转让图书出版的文种、期限以及出版和发行地区。(3)作者的保证与赔偿以及作品要求。(4)作者交稿的日期、稿件的形式(注明是手稿还是打印稿),同时约定出版者出书的日期。(5)版权不属于作者的资料的使用办法。(6)提供索引和其他补充资料的办法。(7)作者审读校样。(8)出版社者自行决定印刷和发行作品的方式与办法。(9)出版者支付作者稿酬的数量(或计算方法)、期限和方式。(10)图书出版权再转让的收入分配。(11)翻译权及其他从属权的转让。(12)送给著译者样书和著译者购书办法。(13)滞销图书和处理办法。(14)对竞争性作品的限制。(
    2023-04-10
    319人看过
  • 出版后版权是否不再受保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作品的出版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和著作权人的生命死后五十年,至死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如果是合作工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或者著作权(著作权除外)的服务作品,其出版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最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有效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第二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和条件(二)口头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四)艺术、建筑作品(五)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原理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有三种
    2023-05-07
    399人看过
  • 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吗
    一、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吗不是。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属于从属关系,出版权是著作权众多权利中的一项,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两者在主体、客体、有效期各方面都有差异:1.专有出版权主体是出版者;2.专有出版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3.出版者对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限期的专有出版权,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法律依据: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专有出版权在以下情况下消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著作权人提出终止合同;出现了合同约定的专有出版权消灭的事项;其他终止合同的事项。二、什么是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和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方式之一。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三、专有出版权的规定我国《著作权法》规
    2023-06-15
    417人看过
  •  版权问题:同人文作品的出版与保护
    同人文作品可分为两类:一是对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或角色进行改编和再创作,只要不拿去商用,内容合适,小范围传播,属于个人创作或已授权不侵权;二是用三维(现实生活)人物名字进行创作,涉及侵权问题,需谨慎处理。同人文作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对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或角色进行改编和再创作;第二类是用三维(现实生活)人物名字进行创作。首先,第一类文学作品再创作,只要不拿去商用,内容合适,小范围传播,属于个人创作,或者已经过原作者授权的,不构成侵权 同 人 文 作 品 分 类 及 版 权 问 题同人文作品是指以已存在的文学作品、动漫、游戏等为蓝本,进行创作的作品。在创作同人文作品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版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同人文作品属于著作权范畴。未经原著作者授权,同人文作品的作者不能以同人文作品侵犯原著作者的著作权。为了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同人文作品的作者应当注意以下几
    2023-09-08
    140人看过
  • 版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保护版权的时间有多长
    一、版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
    2023-06-23
    341人看过
  • 关于专有出版权的相关内容
    一、专有出版权的概念专有出版权是出版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享有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再次出版该作品的权利。专有出版权具有排他性,这一权利的本质特征是禁止权。二、其权利内容包括以上几点:1.著作权人在出版合同约定的专有出版权期限内,在合同约定的地区内,不能再行使出版权,即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六)项规定的复制和发行的权利。只在合同期满或者出版社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时,出版权才重新回归著作权人。2.出版社在享有专有出版权期间,只能自己出版,不得许可他人出版。3.其他人不得以印刷方式复制发行该作品,侵犯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的利益。首先,这种出版权属于可以单独使用部分的著作权人,不属于任何一家出版社,包括对整体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其次,这种权利的行使要受到其他权利制约:第一,如果是合作作品、汇编作品等,要受到整体作品著作权的制约。第二,受整体作品的专有出版权的制约。权利的行使以不侵害
    2023-06-20
    469人看过
  •  申请专利:如何进行版权保护?
    商标版权的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商标版权无需申请,自商标完成时即自动获得,但当事人还可以向版权局提出申请;二是商标专利需要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8个月内对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公布。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对是指审查通过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商标版权的申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商标版权无需申请,自商标完成时即自动获得,但当事人还可以向版权局提出申请;第二种是商标专利需要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8个月内对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公布。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对是指审查通过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 商标版权申请方式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而版权也是知识产权中重要的一部分。在申请商标和版权时,有一些方式需要注意。商标的申请方式可以分为两种:注册和申请。注册商标是指将商标提交到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人是商标的所有人。申请商标时需要提供商标图案、商标名称、申请人信息等申请材料,并支付相
    2023-08-27
    37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邻接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据此,出版者享有... 更多>

    #专有出版权
    相关咨询
    • 保护出版者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的必要性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5
      1、为了体现法律对出版者劳动的保护,本条规定赋予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 2、为了充分保护出版者的利益,使其能够制止他人,特别是那些同时或者事后取得同一作品的出版权的其他出版者无偿地使用它的版式设计,本条第二款规定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 图书出版者对作品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 为什么要保护计算机程序版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
      1、知识产权一般应以“物”的形式表现出来,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人的思想不以“物”的形式表现出来,则不受法律保护,即“思想”不是知识产权范畴。2、计算机程序受知识产权保护。我过已经加入了国际知识产权协议,只要我国公民创作了独创性的计算机程序,则凡是在加入了国际知识产权协议的国家都应得到保护。3、版权保护的是数据库本身,不延及数据库的内容。按照版权法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的原则,版权法对数据库保护的就
    • 出版合同中有专有出版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9
      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方式之一。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 出版权法侵权保护有几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8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