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的其他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1:35:50 367 人看过

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4、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5、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原承包合同为其他方式的承包合同,原承包合同有效,重复发包合同不当然无效

司法实践中,山林重复发包的合同效力纠纷多数发生在其他方式的承包过程中。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农户、联户和个人,也可以是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甚至城市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择和确定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的对象,主要是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茶园、养殖水面、小规模零星土地等)以及其他未作为家庭承包的部分山林地。根据土地或山林的数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更市场化的方法,选择最有经营能力的人承包。承包的土地不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不是人人有份的平均承包。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期限等具体内容,因此,不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期限不相同。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合同,笔者认为原承包合同有效,重复发包合同可以同时有效。人民法院不应当以侵犯原承包人利益为由认定重复发包合同无效。理由如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0日 1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效力纠纷相关文章
  • 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不同点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我国法律规定的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承包。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区别是:一是承包方不同。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而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也可以是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二是承包的对象不同。家庭承包的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其他方式承包的对象,主要是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四荒”以及果园、蚕场、养
    2023-04-21
    256人看过
  • 承揽合同同其他合同的区别
    一、承揽合同同其他合同的区别1、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2、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3、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必然特点,不具有有偿性的不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一般必须有工作成果,至少说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工作成果,否则就不能成立承揽合同。二、承揽合同中止1、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如前所述,在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时,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承揽人违反义务显然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时,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时,则承揽合同因解除而终止。2、承揽合同可否因当事人一
    2023-05-03
    500人看过
  • 其他承包方式。
    合作经营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颁发经营权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进行变更、注销登记:1、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2、因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3、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4、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5、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6、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7、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8、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9、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申请,由乡(镇)报请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2023-08-17
    179人看过
  • 关于法定继承的其他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
    2023-03-23
    278人看过
  • 兼职合同其他法律规定
    (一)谨防霸王合同。为稳妥起见,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二)注意合同本身是合法的。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三)合同要严密,自己要
    2023-03-20
    90人看过
  • 其他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
    在实践中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利益影响,尤其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差异受到的损失,来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对于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利益,而恶意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形,应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判决要以“有利于妥善解决纠纷、有利于规范交易行为”为指导,起到制约农民审慎处分自己房屋的积极效果,以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总之,应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的合法权益。在当代社会,如果是农村集体所拥有的一些土地上面建造的房屋可能会属于是宅基地,所以是不能够随意的进行转上的,当然了也有一些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房屋,那么关于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转让并且建立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般是
    2023-06-28
    262人看过
换一批
#
南通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效力纠纷
    相关咨询
    • 合同的其他约定规定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9
      结合你朋友的这前后两个合同,这里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实际上是指代不明的,但是由于前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因此本着公平原则,你朋友是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前合同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的。因此,虽然后合同指代不明,但是前合同已经约定得很清楚,因此还是可以确定你们签合同的真实意图的,所以你不要担心。
    • 其他承包方的承包方的确定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19
      强调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草地和林地等宜家庭承包的土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农户,也可承包给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来自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综上所述,农村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应该是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所以
    • (一)区分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规定不同的流转方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从《农村土地承包法》、《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立法体例看,均采取了区分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而分别进行制度设计的立法模式。关于家庭承包方式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规定,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32、37、39至42条,《流转管理办法》第13、15至20、35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释》第13至15条,《物权法》第128条。这些现行法规范比较细致地规
    • 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代表怎么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土地承包方代表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协商决定承包方代表。
    •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