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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所有权
农村房屋所有权是以农村房屋为标志物,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且可排除他人干涉。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建造等方面进行确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 更多>

农村房屋所有权

  • 签字是否对政府权力有效性造成影响的确权问题
    确权不签字不影响政府权力的有效性。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土地所有权由政府决定,不签字不影响政府权力的有效性。对土地使用权确认的有关事项有异议,拒绝签字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起诉。此外,土地确权不需要签字,也可以委托家庭成员签字。土地确认有利于加强物权保护。确认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村民可以使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和土地转让。土地确认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村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原始依据。土地确权不签字的,其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能抵押,不利于土地流转。房产权属争议能否申请政府确权如果是农村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确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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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拆除猪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不合法,强行拆除必须要有行政强制拆迁的理由。同时征地拆迁要给予合理补偿。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村委有权拆除空心房吗,是否合法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灭失,那么始终都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国家收回。各地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开展建设用地的盘活管理工作,并对那些闲置的资源进行统计,比如说常年没人住的房子、没有建筑物的宅基地、空心村等。对于那些常年闲置没人居住的房屋、使用权并不是很清晰的老宅、房屋已经破损严重即将倒塌的危房以及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子,都会进行强拆,为的就是响应人居环境提升的工程,这样就可以提升着村里的整体规划面貌。空心房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到农村的环境,更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在空心房拆除之后,能够更加将这些长期闲置的土地集中利用起来,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甚至是分配给那些没有土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种植等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村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农民所有,只有在经过农民同意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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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房产份额划分
    农村房屋所有权
    视情况而定。有三种分割方式。一是实物分割。共有财产为可分物时,按各自的份额或平均地对共有财产进行实体的分割。二是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为不可分物而各共有人皆不愿取得共有财产时,将共有物作价出卖,然后对所卖得价金进行分割。三是作价补偿。家庭共有房产能否查封[案情]异议人顾某(顾某某之女)申请执行人南通某工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顾某某异议人顾某与顾某某系父女关系。顾某某因犯诈骗罪于1980年至1992年期间在南通市新生织布厂服刑;其女顾某于1989年1月10日向南通市港闸区芦泾乡人民政府(乡镇合并后并入永兴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要求在原宅基地范围内翻建一底两层的楼房一幢,家庭成员当时登记有顾某某及其妻吴某、顾某及其丈夫、女儿等五人;1990年1月13日,芦泾乡人民政府批准了顾某的建房报告,当年该房建成;1993年,乡村对农村房屋重新核实、丈量宅基地,并发放产权证,顾某某当时在房产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上签名,并领取了以顾某某为所有人的产权证。1995年,顾某认为产权登记有误,让母亲吴某到三牌楼村村委会要求更正,找到村主任、会计后,村里也认为登记错误,将房屋产权证所有人改为顾某,但未在乡政府的产权登记底册上更改。2006年南通某工贸公司为与顾某某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顾某某并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06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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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理解土地房屋权属?
    农村房屋所有权
    房屋权属,是指房屋所承载的各项权利的归属。如果只有所有权,则应确定所有权的归属者果有承租权,则应确定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属果设定了抵押权,则应确定抵押权的归属。以此类推。因房屋产权而引发的纠纷,因其发生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1、公民间因产权登记引起的产权纠纷双方或多方出资或以合伙经营期间的资金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共同登记过户后,应由出资人共同所有。各自主张产权为个人但均提不出有力证据的,有予支持。2、兄弟姐妹间的产权纠纷父母的遗留房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以个名义领取了产权证,其他兄弟姐妹虽无异议,但一直在此房屋内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因登记一方主张为已独有而发生纠纷的,应认定登记人是作为全部共有人的代表登记产权,产权应归兄弟姐妹共有。厦门市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解决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农村土地房屋权属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根据《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1997年9月1日《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施行前,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并已竣工使用的,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申请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领集体土地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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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去世后,农村房屋如何处理?
    老人过世后农村住房可以继承。父母去世,对于农村的房屋,子女可以继承。对于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子女也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农村房屋确权后可以更名吗一、农村房屋确权后可以更名吗1、农村房屋进行确权之后,还是可以进行更名的。流程如下:(1)登记申请书。农村房屋所有人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申请登记,进行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3)房屋所有权证书。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比如说不动产登记、农村房屋房产证;(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展转移的材料;(6)、规定所需要的其他材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进行确权的房屋需具备什么条件进行确权的房屋需具备的条件如下:1、申请房
    2023-07-06
    60人看过
  • 离婚后,姐姐是否可以强制分割房产?
    有。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分割房屋前必须首先区分出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因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所以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夫妻离婚没钱分房子怎么办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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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征地补偿法规研究
    农村房屋所有权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
    2023-07-04
    142人看过
  • 农村户口的父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分户?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结婚。分户需要资料:需要携带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亲属证明,户主、房主同意落户证明,合法的房产手续,合法的房产手续包括农村宅基地证。农村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农村分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农村分户首先是子女必须要年满18周岁以上,经济和生活上都已能够独立。这也是分户最基本的条件,未成年子女是不允许分户的,这一点必须满足;2、子女已经成熟,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农村家里有一儿一女,但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是符合标准的,子女可以独立门户;3、有劳动能力,经济独立要求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说要求分户的子女必须达到能自立门户的标准,拥有稳定的工作,有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4、子女结婚农村家里有一儿一女,但都结婚了也是可以分户的。现在农村分户政策规定子女在婚嫁之时,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不予办理分户。5、家中子女众多,婚后符合分户条件;6、夫妻因感情破裂依法离婚进行分户的,注意如果是为了达到分户目的而“假离婚”将严惩;7、一般情况下非独生子女家庭才能进行分户,因为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直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根
    2023-07-04
    203人看过
  • 宜宾市最新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公开
    用耕地的年产值按规定标准执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区实际情况定期制定耕地的年产值标准并予以公布。第九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具体的倍数确定为:征地后人均耕地0.8亩(不含)以上,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6倍;人均耕地0.6亩(不含)至0.8亩,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6至8倍;人均耕地0.4亩(不含)至0.6亩或者菜地0.3亩(不含)至0.6亩,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8至9倍;人均耕地0.4亩(菜地0.3亩)以下,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粮食作物地的一半计算。第十条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亩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具体的倍数确定为:征地后人均耕地0.8亩(不含)以上,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4倍;人均耕地0.6亩(含)至0.8亩,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4至5倍(不含);人均耕地在0.6亩以下,安置补助费为5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粮食作物地的一半计算。第十一条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偿兑现,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023-07-03
    195人看过
  • 是否可以更改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所有人名字?
    农村的房子确权证可以变更名字。假如土地大小有改变或者土地承包的人员出现变化,可以选择到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变更,注意要保证所有家庭成员没有意见。过程是先做土地登记的申请,然后就土地的籍贯做检验,再确认土地所有权,然后登记备案,最后拿到土地证并做完相应的登记手续就可以。夫妻离婚农村的房子怎么处理呢一、夫妻离婚农村的房子怎么处理呢1、夫妻离婚农村的房子具体处理如下:(1)分割原则。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2)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结婚了房子车子都是男方家的离婚怎么办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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