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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代理
票据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 票据代理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某项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该票据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超出代理权限... 更多>

票据代理

  • 票据业务风险有哪些
    通知中提出了票据业务的七大风险提示,分别是:(一)票据同业业务专营治理落实不到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同业专营上收不彻底,不同程度存在未实行专营部门集中审批、分支机构办理同业票据业务、会计处理不集中、未对同业票据交易对手实行名单制管理、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买入返售业务等问题。(二)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规模,消减资本占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假买断、假卖断”、附加回购承诺等交易模式,假卖断真出表,或帮助他行在月底代持,调节信贷规棋;有的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三)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贷款规模。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票吸存,虚增资产负债规模;或以贷款、贴现资金做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有的还通过人为倒换业务类型,提增中间业务收入,虚增绩效。(四)与票据中介联手,违规交易,扰乱市场秩序。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介合作,离行离柜大量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贴现,非法牟利。(五)贷款与贴现相互腾挪,掩盖信用风险。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贴现资金还旧借新,调节信贷质量指标;发放贷款偿还垫款,掩盖不良。(六)创新“票据代理”规避监管要求。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同业代理
    2023-08-17
    199人看过
  • 当前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类型及其成因分析
    1.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在城市化的推进,旧城改造和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房屋拆迁案件成为房地产纠纷案件中数量最多、当事人矛盾最容易激化的案件。2.房地产交易纠纷案件。3.物业管理纠纷。由于物业管理是新兴产业,管理中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尚不明确,因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业主财产丢失、物业维修、维护等原因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不断出现。4.相邻权纠纷。主要是在城市建设中经常发生的影响采光、通风、排水、通行等相邻权纠纷。产生这些纠纷的原因是案件的政策性、法律性强,但这方面的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制定于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全建立以前,法律存在滞后性,与飞速发展的经济不相适应。金融纠纷案件类型金融纠纷案件一般有以下的七种类型,具体如下:1、信用卡类纠纷。信用卡类纠纷是数量较多的在类金融纠纷,主要是因信用卡持有人严重透支或逾期还款所引发的一类案件;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指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双方就金融借款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产生的纠纷,主要的是借款人逾期,即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而导致的纠纷。金融借款中涉及担保纠纷的主要类型有:金融借款保证纠纷、金融借款抵押担保纠纷及金融借款质押担保纠纷;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在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价的选
    2023-07-20
    320人看过
  • 电子签章申请教程
    通过公安机关申请电子签章,这是最传统、最常规的申请方式,申请人可先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原件,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这类型企业主要为用户提供签章代办的业务,可以是线上平台申请,也可以是线下门店办理。票据签章审查1、票据上的签章一般是指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有关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2、《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3、《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本名的签名或盖章。4、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没有汇票专用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其“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章。5、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
    2023-07-06
    327人看过
  • 解决合同签章无效的最佳方案
    使合同上的签章有效处理如下:1、如果需要在法律文件上签字,最好按照同时通常的书写方式签字,而不是刻意书写正楷等字体。如担心签名字体不清晰,可先打印或书写正楷姓名,再正常签名;2、自然人签名时,应签署真名和全名。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在签名时使用简称,也不禁止使用曾经使用过的名称、艺名、笔名、化名、昵称、绘画押注、绘画圈等,但这些签名方式可能会增加争议时的举证难度;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权在合同上签字;持有效委托证书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与直接相关的职务代理人签字;自然人的私章对外无公示效果;5、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其在合同上签字的行为代表公司的意不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才能成立合同。银行票据之票据签章1、票据签章指的是什么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2、票据签章的重要性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绝对应记载的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该项票据行为便无效。票据上的签章因票据行为的性质不同,签章当事人不同。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签章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则为效力
    2023-07-03
    149人看过
  • 票据业务风险有哪些
    通知中提出了票据业务的七大风险提示,分别是:(一)票据同业业务专营治理落实不到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同业专营上收不彻底,不同程度存在未实行专营部门集中审批、分支机构办理同业票据业务、会计处理不集中、未对同业票据交易对手实行名单制管理、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买入返售业务等问题。(二)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规模,消减资本占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假买断、假卖断”、附加回购承诺等交易模式,假卖断真出表,或帮助他行在月底代持,调节信贷规棋;有的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三)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贷款规模。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票吸存,虚增资产负债规模;或以贷款、贴现资金做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有的还通过人为倒换业务类型,提增中间业务收入,虚增绩效。(四)与票据中介联手,违规交易,扰乱市场秩序。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介合作,离行离柜大量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贴现,非法牟利。(五)贷款与贴现相互腾挪,掩盖信用风险。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贴现资金还旧借新,调节信贷质量指标;发放贷款偿还垫款,掩盖不良。(六)创新“票据代理”规避监管要求。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同业代理
    2023-06-14
    159人看过
  • 票据签章的定义
    票据代理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绝对应记载的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该项票据行为便无效。票据上的签章因票据行为的性质不同,签章当事人相同。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签章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则为效力无效。
    2023-06-06
    417人看过
  • 银行票据之票据签章
    1、票据签章指的是什么?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2、票据签章的重要性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绝对应记载的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该项票据行为便无效。票据上的签章因票据行为的性质不同,签章当事人不同。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签章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则为效力无效。3、票据的要点要点一、商业汇票签章签章——汇票专用章和人名章办理商业汇票的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要点二、银行本票签章——本票专用章和人名章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即签发本票的经办行)在票据上的签章,为经当地人民银行批准使用且统一刻制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要点三、单位签章——财务章或公章和人名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2023-06-06
    58人看过
  • 签发票据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出票金额《票据法》第八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支付票据金额是签发和使用票据的唯一目的和最终目的,也是确定债权和债务的重要依据,无论是汇票、支票还是本票,确定的金额都是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二、签章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票据上的签章,一般适用于: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的,由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由持票人签章。票据上的签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签名;盖章;签名加盖章。当事人在票据上采取此三种方式之一的,均产生签章的效力。另外本条第三款还涉及到一个概念本名,该款只适用于公民(自然人),本名是指户籍登记簿内登记的公民的姓名。三、对记载事项的要求《票据法》第九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
    2023-06-06
    360人看过
  • 票据签章审查
    票据代理
    1、票据上的签章一般是指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有关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2、《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3、《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本名的签名或盖章。4、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没有汇票专用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其“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章。5、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理人挥着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6、由于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中的重要记载事项,因此,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有关票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票据无效。至于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签
    2023-06-06
    444人看过
  • 票据签章的形式
    票据代理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绝对应记载的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该项票据行为便无效。票据上的签章因票据行为的性质不同,签章当事人不同。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签章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则为效力无效。票据签章的形式如下: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这种方式被称为票据签章的基本方式。签名是指自然人亲笔在票据上记录自己的姓名。这是世界上采用最为广泛的签章方式,其最简单也最安全地确定了票据签章所表现的名义人与签章行为人的同一性。但在票据实际适用中,由于大量的票据都经银行集中处理,而自然人笔迹难以稳定,对所签的姓名与实际行为人同一性的认定造成显著困难,手书签名在中国反而不是很广泛。盖章与签名具有同一的效力,是签名的变通形式。盖章完全没有行为人本人的笔迹,不能完全确定由行为人本人亲自所为,所以,其只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票据签名的变通方式,而不是固有方式。实际上,盖章对照识别简便、外观形式固定,反而成为一种常用的票据签章方式。签名加盖章在法律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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