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2023-12-03 863
普法内容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材料有: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证据准备: 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若第一次起诉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婚姻证明而被驳回,那么第二次的起诉同样会被驳回。 (2)子女出生证明 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法院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法院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民法典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合同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详细版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详细版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4大小:18713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离婚第二次起诉状经典版
离婚第二次起诉状经典版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3大小:18297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第二次离婚起诉书范本律师专业版
第二次离婚起诉书范本律师专业版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2大小:17549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展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第二次都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第二次都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第二次都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 3、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证据。

    2020-03-26 61
  •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2020-03-10 227
  • 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小。但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的,则法院依旧是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2021-02-13 138
专业问答更多>>
  • 需要什么材料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

    2023-09-11 15,340
  • 二次离婚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

    2022-11-04 15,340
  • 离婚案第二次起诉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诉讼书,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资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只有在判决生效

    2021-11-29 15,340
  • 第二次需要什么证件或材料?第二次起诉怎么样会判?

    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案情帮您组织证据。第二次判离婚的可能性很大。如需帮助致电给我

    2022-10-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第二次起诉时间 01:28
    离婚第二次起诉时间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上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误的,会依法撤销判决或者改判。上诉所需的资料有:上诉状、个人身份证件、相关证据材料、一审判决书等。其

    1,691 15,340
  • 起诉离婚第二次与第一次相隔多久 00:54
    起诉离婚第二次与第一次相隔多久

    起诉离婚第二次与第一次一般相隔六个月以上。 1、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

    260 15,340
  • 第一次原告撤诉第二次能离婚 00:57
    第一次原告撤诉第二次能离婚

    第一次原告撤诉第二次不一定能离婚。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的,属于没有经过审判环节的情形,不属于上述第二次起诉离婚应当离婚的情况。若双方达

    2,221 15,340
曹成律师 曹成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400-606-262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