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起诉解散公司的诉讼费,要按照案件的类型来决定。属于破产案件的,可以按照破产财产总额和财产案件受理费的一半支付,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而且破产清算后支付破产申请费。《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申请费按下列标准支付: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
解散公司需要缴纳诉讼费。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
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诉讼管辖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
公司解散的效果如下:1、公司进入清算程序,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提起公司解散诉讼,应当确定是否符合解散条件和解散事由。公司解散诉讼的情形一般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时;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请求解散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解散程序为: 1、由公司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清算组。 2、政府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其中,公用企业和国计民
调解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调解成功诉讼费可减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