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报酬、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方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名称、住所; 2、工程建设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 3、竣工验收方式; 4、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有: 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以下文件: 1、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 2、通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违约、索赔和争议等; 3、专用条款,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 4、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 1、合同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3、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和期限、相互合作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有以下条款:建设项目的名称和地点;施工范围和施工;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日期和中间交接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造价的支付、结算和验收方法;提供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