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1、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拆迁补偿登记;交付拆迁补偿款,动土开工。 2、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
强拆要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1、《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用地的法律凭证。 3、《建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6、《商品房质量
既然是违建,房屋便不会构成合法财产一说。 虽然当事人的房屋不属于合法财产,但是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屋内的其他动产属于合法财产。 对于政府实施的强制拆迁行为,如果行政相对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以下证件才能合法卖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房屋被开发商强拆,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问题订立补偿协议。 合法的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对于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被征收人会受到责任交出土地通知书和征收补偿决定书 2、征收土地的主管部门会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会对执行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向被征收人送达执行通知书。 4、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书面通知行
开发商可以合法卖房的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一,如果个人非法强拆他人房屋,那么依法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如果强
违章建筑强拆需要的手续是:政府作出责成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登记运至指定处所,强制执行房屋拆迁。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等。并且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如下: 1、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2、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3、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4、凭借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