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清算组的基本职能是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变价和分配,其具体职责包括: 1、接管破产财产; 2、管理破产财产; 3、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权利; 4、履行破产财务的对外义务; 5、制定和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 6、办理破产程序中介的有关
清算组的清算责任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破产清算公司职责包括: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时的清算组可以由股东或者是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可以聘任机构或者是人员进行清算,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
清算组的职权: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公司合并清算,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将财产合并,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过程。公司合并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母子公司合并。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的职权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的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
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行组成,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包括股东。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应当申请解散公司,且需要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