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用人单位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与员工协商;可以向单位的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去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则可以及时起诉。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
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在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需要及时进行审查,并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是否受理此案件。在通过申请后调解组织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并且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如果当事人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是对于法定应当逾期终止劳动合同而不逾期终止或法定不应逾期终止合同而强行逾期终止的,应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因此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赔偿。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均
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的办理是:1.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4.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劳动者按正常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其他解
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处理: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
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争议应该通过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