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已经
开发商具有预售许可证,与买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具体签订的时间,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
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要等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时签订。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
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已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品房双方当事人姓名和地址; 2、购买房屋面积、价格和数量的具体内容; 3、租房合同关于违约条款和救济方式等各项内容; 4、预售房屋是否取得“五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附期限合同。附期限合同是指所定期限截止日期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则要延缓,如果是作为合同效力中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延缓期限合同中,合同成立但并不具有法律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附期限合同。附期限合同是指所定期限截止日期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则要延缓,如果是作为合同效力中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延缓期限合同中,合同成立但并不具有法律
法律上,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作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能附期限。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但商品房预售合同自依法成立并办理登记手续以来生效,不具备生效或失效条件,因此不具备期限合同。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附期限合同。附期限合同是指所定期限截止日期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则要延缓,如果是作为合同效力中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延缓期限合同中,合同成立但并不具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