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根据情况进行确定。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
终止合同时如果符合下列的情形的,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主动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约的;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的;单位依法解散或者被责令关闭的等。
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同意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合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不续签的,需要支付补偿金。
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没有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由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
用人单位在下列时候要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约被拒绝的;因为破产重整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
根据情况进行确定。 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
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