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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有续签的义务,所以劳动合同终止,当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在降低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一定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
合同期满终止可以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期满的时候,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是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之外,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