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具有效力。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分公司的本公司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达到合同顺利履行的目的。
分公与总公司签的合同具有效力,但要求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签署电子合同保证法律效力的要求分别有: 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电子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电子合同的内容符合公序良俗; 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合作协议书出于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形下订立的,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符合总公司授权范围的有效。分公司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能够在经营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而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因此也是有效的。这也存在善意第三人的情形,即如果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为他人签订保证合同的,该保证合同无效。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签合同的效力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但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签署电子合同保证法律效力的要求分别有: 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电子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电子合同的内容符合公序良俗; 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1、一般情况下,依法签订的该合同对总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2、如果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且具有独立财产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对分公司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