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公租房申请审核要15个工作日。申请人需要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结果。
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便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对于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的内容。1.南宁市城镇居民(一)具有南宁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二)在南宁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三)单身家庭除符合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
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常住户口登记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在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收件材料。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受理期限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受受理期限限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
申请公租房需要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交相关
常住户口登记在南宁并实际居住;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在南宁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南宁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的可以申请。
南宁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
常住户口登记在南宁并实际居住;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在南宁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南宁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的可以申请。
南宁公租房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以下是申请流程:1、申请人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收件材料,并提交给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