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而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自愿分割财产的意思表达;对财产分割的办法和分割的份额、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以及当事人的共同签名和注明日期。
如果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夫妻双方签订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双方不到相关部门去登记离婚,则该财产分割协议因前提未成立而不生效。 如果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但该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就分割财产进行的约定、达成的协议,在本质上是夫妻双方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就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一种财产契约。只要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经成立,即对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详细的住所地址。 2、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债务的处理情况要详细列明。 3、双方当事人签名、日期。
离婚协议本质上属于附条件的协议,它的前提是双方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最后协议离婚失败,而是诉讼离婚,则该协议未生效,可以反悔。 但是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针对夫妻财产,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如何分配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真实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该协议必须由双方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为生效要件,否则是不生效的。
协议离婚的产分配协议书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分配财产的详细情况; 3、财产分配方式; 4、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协议生效期限; 6、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
满足如下条件的财产分割规定在协议离婚中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1、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 4、双方均领取离婚证; 5、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