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公司的法人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吗?可以。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初次担任或变更都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有限公司破产法人承担的责任为:如果有限公司破产的,那么该破产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并且股东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公司法人由总经理担任是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具体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经股东大会进行决议的,决议选定后在公司章程里载明,并依法进行登记。
公司破产法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人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公司破产法人承担清偿责任。具体清偿方式如下: 1、法人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3、公司是企业法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若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的情形下,则应
先区分公司的性质,若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对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非无线连带责任。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法人对公司的事务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的权利消失,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