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彩礼钱一般属于女方,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但在一定条件下,男方有权请求返还,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前支付的彩礼视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个女方个人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
结婚彩礼钱可以给女方,也可以给女方父母,主要是赠送和受赠的一方要协商一致。在结婚登记之前就给付彩礼的,如果后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彩礼钱离婚时存在以下情形,应当判给给付彩礼的一方:1、双方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虽然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确没有共同生活过;3、婚前给付彩礼时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如果不存在彩礼钱判给谁的问题时,给付彩
结婚时的彩礼钱,在离婚时,一般是归女方所有的。按照习俗,彩礼钱一般是属于在婚前赠与女方,然后女方才同意和男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按照这种情况来说,彩礼钱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因为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
如果结婚时一方给予对方的财物属于赠与的,则无权要求退回。如果属于彩礼钱,符合以下的法律规定,可以申请退回。具体规定为:1、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在分开之后,彩礼需要立即退款;2、双方已经办理结婚证,但还未共同生活的,彩礼钱需要退还;3、如果婚前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如果是女方未按照约定条件而导致最终
结婚的彩礼钱是给女方的。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给女方赠与彩礼是我国结婚时的传统习俗,彩礼是男方以结婚目的赠与女方的,一般情况下归女方所有。但是
结婚后,彩礼应当给女方。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应该返还彩礼。因为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的话,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协助、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对双方当事人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结婚后彩礼一般是归女方所有。如果夫妻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应将彩礼返还给男方,此时彩礼依法归男方所有。
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应当收归国家。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应当依法收缴,不予返还。包办婚姻,无视婚姻当事人的意志,强迫他人结婚,是一种违法行为。
离婚以后彩礼钱一般归女方。彩礼通常是婚前所得的,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后,财产权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有法定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