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合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
保证合同中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保证期间,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为保证期间。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是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要求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诉讼
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但不能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早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就是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遵照法律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之间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方式以及诉讼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