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一般由新生儿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
离婚后新生儿需要上户口的,由新生儿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
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应该按下列程序处理:首先,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然后,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以及申请事实。最后,依法办理户籍登记。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家长需要携带医院开出的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新生儿入户通知单”。然后携带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的身份证、父母的生育服务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入户通知单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盖章。孩子的父母
父亲是集体户口,孩子的户口是可以随父落户的。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及孩子的出生证,先写好上户申请书,然后到户口所在地企事业单位,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入集体户口,再借出集体户口,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即可。
入户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上户,也就是上户口。宝宝出生后需要跟随父母双方中的一方上户。办理人只要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直接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宝宝不是在妇产医院出生,而是在家里出生,需要父母申请村委证明、旁征人
私生子上户口,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上户口的办理流程: 1、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
一般来说新生儿办理户口的时限是在婴儿出生一个月之内办理。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但如果超过一个月没办理,后续还是可以补办的,不过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婚生婴儿落户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婴儿落户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只记载母亲信息要求随父落户的,同时提交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父(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