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转让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的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情况判断。如果拆迁房屋是婚前取得的,婚后因征收拆迁取得的安置房是在拆迁房屋的基础上给予所有人的补偿,拆迁安置房只属于征收房屋的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果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商品房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开发,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安置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安置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到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的安置房,那么不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法律规
在一定情形下可以用于拆迁安置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出让金的用途是非常多的,其中一项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地方政府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所以在一定情形下可以用于拆迁安置费的。
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是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由于被拆除房屋共同共有,因此,是共有财产,需进行公平合理分配,因此,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所有。安置房所有权的划分如下: 1、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
安置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或集体性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后的安置房。但只有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下,前述结论才成立。如果该拆迁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该安置房屋也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拆迁安置房,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约定安置房共同所有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经济适用房分为:集资建房和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中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批地的时候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2、对于房
具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能出售。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并且也有产权证书是可以出售的。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如果有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的,就是可以出售的。
拆迁安置房属于回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