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如果遇到工伤,公司不配合盖章的,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形式无明确要求。如果劳动者不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因辞职造成的损失。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段相互了解和双向选择的期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
试用期内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除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劳动关系中的试用期的一般性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一个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1次试用期
试用期和劳动合同年限有以下关系:劳动合同的年限是三个月不到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以内;是一年以上不到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以内;是三年以上的,则试用期为六个月以内。
在试用期也能够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若仅有双方当事人签约的行为,尚不能认定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另外,因为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关系,它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若仅有双方当事人签约的行为,尚不能认定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另外,因为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关系,它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