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女职工怀孕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不得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不能。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
试用期内女工隐瞒怀孕不能解除合同。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内女工隐瞒怀孕违法,即使用人单位有这方面的规定也因为与法律抵触无效,因此,试用期内女工隐瞒怀孕,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妇女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妇女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依法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给劳动者
员工怀孕期间单位可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是违反规章制度等解除合同。 具体条件包括: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再者,劳动者如果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
女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孕期的女职工能够依法自主地解除劳动合同,但除女职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地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孕期女职工在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失性辞退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顺延至该情形消失。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