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的。宅基地的继承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 1、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一般由专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2、要办理继承的公证。在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还有遗嘱,关系证明等材料; 3、办理房
股权继承价格,由全体享有继承权的人员协商确定,可以高于当初出资的金额,也可以低于当初出资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除非公司章程规定了股权不可以继承的情形外,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东资格。股权的继承人要求成为公司
关于土地确权兄弟间的分割: 第一、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进行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办法通过协商协议来解决掉的,那么则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的,由当事
土地确权后遇到征地的处理如下: 1、确定拆迁的性质,究竟是为了商业开发还是为了公共利益; 2、确认被征收的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3、对自己定位,确定自己究竟是所有权人还是使用权人,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土地证,房产证或是土地承
土地承包合同一方违约的话,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协议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单方面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还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的程度,这时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农村土地买卖涉及的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如果农村土地买卖涉及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是绝对违法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如下: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
承包商合同违约的话,发包方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就需要结合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确认。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的话,承包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定金条款的话,承包方就
无效的土地买卖合同的维权方式有: 1、和解。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平等、谅解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对双方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2、调解。请求有关部门调解,
抚养权的问题首先由夫妻双方结合子女意见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可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我国《民法典》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规定如下: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2、孩子一直随某一方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另一方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
农村土地租用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租用没有严格的标准,出租让和承租方可以自行协商租用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